述律
见“耶律璟”(1304页)。
见“耶律璟”(1304页)。
西夏末主南平王李年号。1226—1227年,凡2年。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高罗寨长官司(一作宣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明洪武六年(1373)因土民流散,废。永乐四年(1406),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
※东羌的一支。又作同筈、同蹄、桐堤等。原为※西羌的一支。东汉章帝二年,徙羌降者于河东。永初元年(107)西羌大起义时,一批义军经过河东,进入赵魏,对京都洛阳造成威胁。五年(111)以任尚为侍御史,击众
官名。府推官为知府行政助理之一,分掌刑名、计典。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推官,以当地土酋、头目为之。秩正七品,给铜印、冠带、敕书,准予世袭。协助知府守护疆土,抚慰土民,进贡纳赋。如遇知府缺员,
即“拜唐阿”(1664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召片领的随从。狩猎官,负责管理弓箭,兼收特别税。受召片领命参加议事庭会议,为议事庭组成人员。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
见“可度者”(492页)。
即“挞林”(1619页)。
见“斡兰卫”(2424页)。
见“皇族四帐”(17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