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玛仁钦
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藏族。初为仁达哇第子,擅长辩证。约明洪武三十年(1397),拜宗喀巴为师,参与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协助建立甘丹寺。永乐十七年(1419),宗喀巴圆寂,以法衣及头饰付之,应诸弟子启请,嗣甘丹寺寺主法位,尊称“贾曹杰”,意为“嗣王位者”,藏籍称第二任甘丹赤巴,被西藏佛教徒尊为“师徒三尊”之一。
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藏族。初为仁达哇第子,擅长辩证。约明洪武三十年(1397),拜宗喀巴为师,参与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协助建立甘丹寺。永乐十七年(1419),宗喀巴圆寂,以法衣及头饰付之,应诸弟子启请,嗣甘丹寺寺主法位,尊称“贾曹杰”,意为“嗣王位者”,藏籍称第二任甘丹赤巴,被西藏佛教徒尊为“师徒三尊”之一。
1800—1875清末兵器家。名君珍、字淑原、号星南。福建晋江陈埭乡岸兜村人。回族。赛典赤·赡思丁后裔。出身商人家庭。因生活拮据。11岁辍学。刻苦自学,研究兵法。17岁随父往浙东经商,暇余仍研习天文,
汉代匈奴地区山名。又作沐楼山。位于居延海(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北境)北600里处。原为北匈奴句林王驻牧地。东汉明帝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为汉将耿秉所逼,北走。后稽留斯所部进驻,其首领因居该地,故称“三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张鹏一编纂。民国六年(1917)成书。手抄本,2册。分6部分:1.建置沿革、鄂尔多斯七旗;2.山川池泊、河套内外诸山,套地黄河诸水;3.职官,历代职官;4.屯垦、汉、隋唐屯垦、
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又作思禄、思陆、思陆发。※思机法幼子(一作思任法子)。正统十四年(1449),明兵部尚书王骥等第三次征麓川,随父拒守金沙江,与官军战于鬼哭山及芒崖山等地,死伤惨重,父退走缅甸,遂
宋时壮族地区物资交流中心。在左江道侬峒思明州(今广西宁明)。通交趾及邕州、广州、湖湘。宋在此设置知寨,管理博易事宜。从交趾输入名香、犀角、象齿、驯象、金、银、盐等物资;输出物产有土布(壮布)及来自内地
见“奚的部”(1894页)。
明代湖广永顺土官。土家族。永顺(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彭添保子。永乐元年(1403)袭职。十六年(1418),遣子彭仲率土官部长667人赴京贡马。
藏语音译。义译为“需要的人”。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与西藏其他地区的※“堆穷”相似,是头人或大※“差巴”的附属户。地位低于一般差巴。一般不占有份地,仅由领主或大差巴给予一小块“
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驻锡扎什伦布寺最高活佛的称号。“班”梵语“班智达”一词简称,意为“通晓五明之学者”;“禅”藏语音译,意为“大”;“博克多”(或博克达)蒙语音译,意为“圣者”。明崇祯十五年(164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为镇溪军民千户所,隶辰州府泸溪县。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改为州。四十七年(1708),置厅,治所在镇溪所城(今湖南吉首西南)。隶辰州府。嘉庆元年(1796),升直隶厅。辖有苗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