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意为“采铜伯克”、“采红铜伯克”职司管理采铜、炼铜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①见“萧塔不烟”(2002页)。 ②见“答不也”(2238页)。
书名。元代回回学者瞻思(1277—1351)编撰。成书于元英宗至治元年(1321),是一部治理黄河的历史文献。本书系将宋代沈立《河防通议》及金代都水监《河防通议》合并、重新编订而成。分6门,门各有目,
见“回回司天监”(784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瓯昆为※五院部下之一石烈。居北方※乌古地, 《辽史·食
书名。清史馆总纂吴廷燮受《新疆大记》作者阚凤楼孙托而作。全书共9卷,分疆域、山、水、村屯、道路、沟渠、户口田赋、部族、物产、郡县建置始末等。记事至民国十一年(1922)。是继《新疆图志》之后又一部有重
藏语音译。又称营官。原西藏地方政府宗(相当内地县)级地方行政官员。始设于元明之际。根据《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清代由噶厦从贵族中提名,经驻藏大臣审查委派,受基巧节制。分大、中、小、边宗诸等次,由五
古城名。又称盘城。辽代始筑。今属辽宁省锦州市,为辽西走廊交通要冲,军家必争之地。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因旧城址重筑。周5里许,高2丈余。成化十二年(1476),展界扩城,南北展45丈,东西展95
1416—1487※东察合台汗国第十一代汗。蒙古族。※歪思汗长子。1432年,父卒,因争夺汗位,王公大臣分为两派,以多数异密拥立其弟※也先不花为汗,被迫拥众离亦力把里(今新疆伊宁),奔撒马尔罕。被帖木
藏语音译。 ①唐吐蕃官名。松赞干布时将其主要辖区划分为“五如”,作为其时军政组织。每如(即“翼”)设官管理,其官称“如本”,即“如官”。每如设正副如本各2名,由赞普任免。参见“吐蕃兵制”(7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