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省苗蛮事宜论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参考文献。有《鹿洲全集》、《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等。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参考文献。有《鹿洲全集》、《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等。
见“苦夷”(1330页)。
?—1254蒙古国将领。契丹族。青州防御使※石抹高奴子。窝阔台汗元年(1229),以父伐金卒于军,袭为千户。蒙哥汗三年(1253),擢总管,领兴元(今陕西汉中)诸军奥鲁(蒙古语,意为老小营)屯田,并领
书名。简称《蒙古回部王公表传》、《蒙古王公功绩表传》。清祁韵士等纂。120卷。乾隆五十四年(1789)成书。有汉、满、蒙3种文本。汉文本最先告竣。满文本据汉文本译成。蒙文本又以满文本为蓝本译就。体例仿
1683—1726清朝皇子。满族,爱新觉罗氏。康熙帝第九子。宜妃郭络罗氏生。支持允禩争夺皇太子位。康熙四十七年(1708),受帝诘责。四十八年,封贝子。奉命往翁牛特送和硕温恪公主之丧。因支持允禩、允禵
辽道宗朝边将。名又记作阿鲁扫古。字乌古邻。契丹族。为皇族孟父房后人。重熙(1032—1055)末年,为祗侯郎君。道宗清宁(1055—1064)初年,加安州团练使。大康(1075—1084)时,历怀德军
即“弘吉剌”(644页)。
见“南木林”(1588页)。
蒙古语音译。又作“别”、“伯”、“毕”、“卑”。源于突厥语,意为“贵人”、“官人”。《元史语解》卷8:“伯克,回回官名”。唐代汉译“匐”,近代音译“伯克”。《元朝秘史》释作“官名”,据《秘史》,在蒙古
十六世纪后期,缅甸莽氏洞吾王朝在葡萄牙殖民主义者支持下,四出侵略,并将主要锋芒指向德宏。首先侵扰木邦、孟密,继进扰陇川,企图策动边境土司投缅。陇川宣抚使※多士宁联络各土司拒绝诱降。明万历元年(1573
纪传体断代史书。北宋欧阳修(1007—1072)、宋祁(998—1061)等撰。225卷,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修字永叙,号醉翁、六一居士,庐陵吉水(今江西吉安)人,天圣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