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省苗蛮事宜论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参考文献。有《鹿洲全集》、《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等。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参考文献。有《鹿洲全集》、《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等。
?—1213金朝皇帝。即卫绍王。原名允济,避显宗讳,改为永济。小字兴胜。女真族。完颜氏。金世宗第七子。大定十一年(1171),封薛王,旋进封滕王。十七年,授世袭猛安。二十五年,加开府仪同三司。翌年,为
参见“旱摆夷”(1080页)。
西汉时西南夷鉤町王。夜郎国鉤町(在今云南广南县境)人。成帝河平年间(公元前28—前25),与夜郎王※兴及漏卧侯※俞互争雄长,屡举兵相攻。汉成帝遣使调解,不听。牂柯太守陈立召兴杀之,以其头示众。禹与俞震
?—1768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姓那拉氏。乾隆二十年(1755),翻译举人,历官吏部主事、员外郎等。三十一年(1766),擢湖广荆州右翼副都统,历礼部、工部侍郎,署户部侍郎。三十二年初,兼署兵部侍
西藏珞巴族※苏龙部落对原始群的称谓。亦作叶白,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意为“同一血缘群”。传说其为兄弟姊妹互婚的原始血缘集团。后出于婚媾关系,某一“得白”分裂为2个或6个的婚配集团,并各以某植物、动物和无
见“耶律庶箴”(1320页)。
见“萧师姑”(1993页)。
金代女真语。亦作“斜列”、“斜里也”,“刃”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
蒙文书名。全书5函、38卷。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用木板刊印。这套丛书陆续刊印,故书名不统一。内容讲述天文历法方面的知识,故名《天文原理》。参加编辑者有御前侍卫拉喜以及拉隆·单金、阿日必札平、敖其
?—1414明永乐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思州(今岑巩)台罗人。苗族。原为酋长。永乐八年(1410),率台罗上下诸寨苗民起事,烧屯粮。后受兵部招安。至十一年(1413),率台罗十四寨与洪江、横陂等地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