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乌墩
见“乌墩”(331页)。
见“乌墩”(331页)。
清朝大臣。字子维。蒙古镶黄旗人。初历任理藩院誊录官、笔帖式、主事、员外郎等职。光绪七年(1881),赏加四品衔。八年,充西藏随印司员。十年(1884),以办理唐廓交涉案有功,充开导洋务委员。十四年(1
?—1191金大臣。本名习显。女真族。徒单氏。汾阳军节度使况者之子,左丞相※完颜希尹之甥。其先金源县(治今辽宁朝阳县西北喀喇沁)人,后徙居比古土之地,后随猛安徙山东,占籍莱州(今山东掖县)。善骑射,有
一作“发覩”。契丹语,意“铁瓜”。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又作“铁骨朵”。以熟铁打制,成8片,互相连接,围成瓜状,故名。中空。以柳木作柄,约长3尺,两头包裹铁皮。行刑时,打数不得超过7下(一记作70)。辽
?—1823清朝将领。索伦人。姓鄂拉氏。隶布特哈镶黄旗。乾隆(1736—1795)末从征台湾,赏花翎,补副总管。嘉庆二年(1797),率索伦兵参与镇压川、陕、楚三省白莲教起义,寻授副都统衔,赐号博起巴
哈萨克等游牧民族最基本的社会组织。又译为阿乌尔、阿吾尔。指若干牧户组成的游牧群,后引申为“村庄”。既是氏族部落最基层组织,又是生产单位。与蒙古、柯尔克孜等族阿寅勒相似。一般由七八户至十几户牧民组成。解
契丹语,意“万岁”。辽道宗清宁四年(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奉使契丹的宋吏王易于《燕北录》中记:“治夔离,汉语万岁也。”为番汉臣僚见皇帝、太后时齐呼之语。
?—1395明代云南越州土官。彝族。土知州龙海之子。洪武(1368—1398)中,继父为越州(治今云南曲靖市南越州镇)土知州。二十年(1387),与罗雄州(治今云南罗平县东北)营长发束等聚众反明,“率
即“索伦”(1829页)。
即“都播”(1814页)。
东晋时前仇池国宗室、前秦大将。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君主※杨国之子。东晋永和十一年(355),被晋封为振威将军、武都太守。次年,父被从祖杨俊所杀后,投奔前秦苻生。兴宁、太和年间,屡随前秦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