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田
朝廷赏赐给皇族、勋臣和寺观的土地。历朝多有之,辽、金相沿,元代极盛,赏赐之滥,数量之多,远非前朝所比。有时一次赐田5千顷。其田主要取自亡宋的官田和宋室皇亲的私田、断没豪门的田业、勒买入官的民田。受赐者将田地租给佃户,收取地租。有管理使用权,而无典卖权、继承权,朝廷可收回或籍没,转赐他人。朝廷设置众多的财赋提举司、营田提举司等掌其事。
朝廷赏赐给皇族、勋臣和寺观的土地。历朝多有之,辽、金相沿,元代极盛,赏赐之滥,数量之多,远非前朝所比。有时一次赐田5千顷。其田主要取自亡宋的官田和宋室皇亲的私田、断没豪门的田业、勒买入官的民田。受赐者将田地租给佃户,收取地租。有管理使用权,而无典卖权、继承权,朝廷可收回或籍没,转赐他人。朝廷设置众多的财赋提举司、营田提举司等掌其事。
?—1587明代蒙古右翼多罗土蛮部领主。又称歹雅(歹言)黄台吉。孛儿只斤氏。※阿尔苏博罗特长孙,※不只吉儿台吉子。拥兵万余人。初驻牧于山西偏关外,距明塞六、七百里。隆庆五年(1571),明蒙达成“封贡
一种小型的半地穴式住所。赫哲语音译,意为小型地窨子。旧时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多作为冬季住房。一般向地下挖2—3尺深长方形坑,大小依人口多少而定;顶上用一二根粗木作梁,搭上檩、椽,支起楔
参见“锡伯族”(2364页)。
见“中俄改订条约” (300页)。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专指为主人围庄稼地栅栏的人役。一般由男性服役若干天。期间由主人供食。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至元三十一年(1294),汪古部阔里吉思驸马始受封。弟术忽难袭封。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辽景宗※彰愍宫
契丹王朝官署类称。《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北面朝官指掌管契丹军民事
又作九股黑苗、九股生苗。苗族的一支。名称最早出自明代史籍。相传其民为九个祖公繁衍的九支遗裔,故名。分布在今贵州东南部地区。操苗语黔东方言北部土语。今统称为苗族。
1721—1791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亦作阿旺楚臣,全称噶勒丹锡哷图萨玛第巴克什。生于甘南卓尼察多地方。于擦多寺出家,成年后,入色拉寺麦扎仓学闻佛法。博学多识,由“翁则”晋“堪囊”学位。乾隆二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