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教案
见“青岩教案”(1281页)。
见“青岩教案”(1281页)。
清军平定大小和卓木之乱的一次战役。乾隆二十二年(1757),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玛罕木特之子布拉尼敦(大和卓木)、霍集占(小和卓木)发动叛乱反清,屡与清军作战。二十四年(1759)闰六月,以清军压境
蒙古地区佛教大寺院授予的医学学位。一般是僧徒经10年学经,兼攻医学,期满,授“阿棱经霸”学位时,择其研习医学最优异者,授此医学学位。可以成为医经、药典及一切诊疗理论的研究者。
苗族丧葬习俗。流行于贵州惠水地区。一般在埋葬死者后不久举行。届时亲友参加。先用两根竹竿扎成人形,外罩衣服。用两袖端一簸箕,立在堂屋中间。由送葬时吹芦笙的原班人马吹芦笙、跳舞,请巫师念咒语。一人执假人走
明代东蒙古部落。又译作恩衮、恩库特、翁科特等。源于金元之际的※“汪古惕”(汪古)。明中期,为蒙古勒津(满官嗔,后称土默特)集团的属部,著名的达延汗之妻满都海哈屯即该部绰罗斯拜特穆尔丞相之女。其后沿革史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南部,京包铁路纵贯,南临长城,邻接山西省。明为大同及阳和、天城二卫边外地,嘉靖(1522—1566)后入西土默特蒙古。清康熙十四年(1675),徙察哈尔蒙古之一部居此
羌族土司官印。铜质、正方形,印面长宽各7.2厘米,厚1.7厘米,椭圆形长把钮,连钮通高10.1厘米。重1000.25克。印文前半部为汉字篆刻朱文,后半部为相应满文朱文,文曰:“岳希长官司印”。印背钮右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六年(1408)三月设置之益实卫均称作伊实卫。
晋代鲜卑叱卢部首领。见“叱卢”。(542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意为“火神”。亦作“透欧博如坎”。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旧时鄂伦春人特别崇拜火,认为有神主宰,它保佑火种旺盛;如有所触犯会带来灾祸。传说其为一老妇,故由妇
见“毛忠”(3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