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番国志
书名。一作《使西域记》。明陈诚、李暹撰。1卷。永乐十二年(1414)正月,中官李暹、吏部员外郎陈诚奉命出使哈烈(赫拉特,在今阿富汗西北部),次年十月还,所历凡17国。就所见山川、人物、风俗,按国别记述,撰成此书,上之于朝。与其所撰※《西域行程记》并为研究丝绸之路、中亚史地及※东察合台汗国和帖木儿帝国的珍贵史料。可补《明史》之不足。有北京图书馆据明钞本出版的影印本。
书名。一作《使西域记》。明陈诚、李暹撰。1卷。永乐十二年(1414)正月,中官李暹、吏部员外郎陈诚奉命出使哈烈(赫拉特,在今阿富汗西北部),次年十月还,所历凡17国。就所见山川、人物、风俗,按国别记述,撰成此书,上之于朝。与其所撰※《西域行程记》并为研究丝绸之路、中亚史地及※东察合台汗国和帖木儿帝国的珍贵史料。可补《明史》之不足。有北京图书馆据明钞本出版的影印本。
1520—1557明代蒙古可汗。亦译打赉逊、打来素、打来宋、达赉逊库登、他赉孙阔通,或称库登汗、小王子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曾孙,※卜赤长子。嘉靖二十六年(1547),父卒,即汗位。一说至嘉靖三十年
见“别失八里”(1070页)。
参见“三教理”(50页)。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
清代随从八旗衙门办事听其支配的人员。①宗室中※不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以下六爵,其事务令随旗行走;国有典礼,例无参加朝会、燕飨等特殊优待,皆令咸集于本旗公所,与各级旗官列班望阙行礼。 ②八旗内尚未担任实
?—581西魏、北周大臣。字宾实。河南洛阳人。鲜卑于氏(原为万忸于氏)。燕国公、大宗伯※于谨之子。初入宇文泰幕府,从征潼关、破迥洛城。大统三年(537),随泰复弘农,战沙苑,以功封万年县子,授主衣都统
1049—1118辽末大臣。一名挞不也。字特免。契丹族,六院部人。魁伟简重,善骑射。道宗清宁(1055—1064)初,由兄萧图独举荐,补祗候郎君,迁近侍敞史,护卫太保。咸雍三年(1067)三月,奉命使
见“毕拉尔路” (757页)。
明代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司治在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北长征乡。长官郁姓。明洪武十五年(1382),归明,授职,岷江东大姓寨及马路、小关7族由长官司直辖,江西小姓6寨由土舍管辖。地域较大,物产亦饶。
唐代六诏之一浪穹诏王。乌蛮※铎罗望曾孙,偏罗矣之子。父卒,嗣位。贞元十年(794),南诏王异牟寻破剑川(今云南剑川县南)后被俘,徙永昌(今云南保山市)。参见“浪穹诏”(19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