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氏
蜀人氏族名。《史记·五帝本纪第一》载:黄帝正妃所生第二子“昌意娶蜀山氏女曰昌仆”。据此,近人谓为氏族名,或谓蜀人为汉族的支系。
蜀人氏族名。《史记·五帝本纪第一》载:黄帝正妃所生第二子“昌意娶蜀山氏女曰昌仆”。据此,近人谓为氏族名,或谓蜀人为汉族的支系。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等路地方官署名。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仍以帝师领院事。宣政
?—1188金宗室、大臣。亦作崇尹。本名阿里罕。女真族。完颜氏。初以宗室子充护卫,改牌印祗候,授世袭谋克,为右卫将军。历顺天、归德、彰化、唐古部族、横海军节度使。正隆六年(1161),从海陵王攻宋,领
鄂温克索伦族社会的家族公社的家族长。当选条件为,年龄40岁以上,聪明能干。详见“毛哄”(359页)。
见“夷水”(759页)。
古城名。又名喀什噶尔汉城。位于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回城西北2里许,临喀什噶尔河。乾隆二十七年(1762),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永贵奏建。城周2里5分,高1.4丈。设四门:东承恩、西抚羌、南彰化、北辟远。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意为“火神爷”。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族旧时因取火困难,对火十分敬畏,认为火有神主宰,尊称为“佛架玛发”。虽无供奉的具体神偶,但对火的禁忌很多:不能跨越火
书名。元官修。50卷。起大德十一年(1307)五月,迄至大四年(1311)正月。附《事目》7卷,《制诰录》3卷。翰林学士程钜夫、元明善、杨载等人负责撰修。始修年月不详。《元史·程钜夫传》有钜夫曾于皇庆
?—1836清代云南西双版纳首领。嘉庆七年(1802),兄车里宣慰使※刀太和卒,子※刀绳武嗣,年方2岁,他受清廷命代行宣慰使(召片领)职务。八年至十三年(1803—1808),景迈土兵(当地人称“戛于
见“婆离八部”(2128页)。
夫余国王。尉仇台死,国人共立之为王(一说为尉仇台孙)。在位时,与中原王朝关系紧密,连年遣使朝贡。三国魏正始(240—249)中,幽州刺史毌丘俭征高句骊,遣玄菟太守王颀赴夫余,其遣大(一作“犬”)加郊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