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长司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机构。时来华的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城镇之一隅,时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负责征收贡税,组织宗教活动。顾炎武言:蕃客“伙首住广州者谓之蕃长,因立蕃长司。”唐末已置。《唐会要》载:“天祐元年(904)六月,授福建道(三)佛齐国入朝进贡使都番长蒲可栗宁远将军”。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机构。时来华的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城镇之一隅,时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负责征收贡税,组织宗教活动。顾炎武言:蕃客“伙首住广州者谓之蕃长,因立蕃长司。”唐末已置。《唐会要》载:“天祐元年(904)六月,授福建道(三)佛齐国入朝进贡使都番长蒲可栗宁远将军”。
清代数学家。满洲正黄旗人。姓博尔济吉特氏。字凤纶。官广东盐运司。著有《筹算浅说》。
北魏太宗明元皇帝拓跋嗣年号。414—416年,凡3年。
解放前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柯尔克孜语音译,意为“母胎订婚”。类似内地的指腹婚。据说此种形式渊源于玛纳斯。一般发生于关系较好的家族或亲戚之间,希望亲上加亲。婚配概由父母及氏族首领包办。解放后渐被淘汰。
即“黄头室韦”(2021页)。
见“吾也而”(1046页)。
1663—1729清朝将领。畲族。福建漳浦(今云霄县)人。字荆璞,少耕田,善骑射。得同族定海总兵蓝理器重,入伍为定海营把总。康熙三十四年(1695)迁温州镇标左营游击,以善捕海盗闻名,累有战功,升福建
见“阿布都喇汗”(1231页)。
清代蒙古族受恩赏所得的土地。一般因有功劳由旗长赏赐其下属官员,称为“福分地”或“上赏地”。承领七八年后,由旗府发给有红印之契约,世袭使用。又,游牧民因定居而占有的土地,也称福分地,世袭使用。乾隆以后福
1267—1314元代乌思藏高僧,成宗、武宗、仁宗三朝帝师。一作相加班。出身于萨迦之东院。帝师※乞剌斯八斡节儿之侄。曾任萨迦寺堪布。元大德九年(1305),帝师辇真监藏卒,元成宗封都家班为帝师未能就任
旧时布依族传统婚俗。亦称“开口亲”。流行于贵州罗甸、册亨等地。青年男女通过※“囊俏”择配或由父母包办,都要经过媒人从中撮合,始能缔结婚姻。媒人第一次去提亲,须携带1斤米酒、1—2斤糖作为礼品送给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