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长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官职。又称都蕃长。时来华之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广州、泉州、杭州、明州(今宁波)、扬州等城市之一隅,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职责主要是招徕外商,办理蕃商词讼,带领蕃商祈祷和处理其教务。其任用由政府决定,多简选蕃商中之巨贾而德高望重者任之。既受命,即服政府衣冠,其“巾袍履笏如华人”。蕃长归国后,复由政府选授。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官职。又称都蕃长。时来华之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广州、泉州、杭州、明州(今宁波)、扬州等城市之一隅,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职责主要是招徕外商,办理蕃商词讼,带领蕃商祈祷和处理其教务。其任用由政府决定,多简选蕃商中之巨贾而德高望重者任之。既受命,即服政府衣冠,其“巾袍履笏如华人”。蕃长归国后,复由政府选授。
?—431十六国时期北凉王子。临松(治今甘肃张掖县南)人。族属卢水胡。北凉创建者※沮渠蒙逊次子。玄始十二年(423),世子沮渠政德被柔然击杀后,被立为世子。十五年,与父遣使南朝宋求取《周易》、《搜神记
见“萧匹敌”(1992页)。
元末明初曲家、书法家。回回人。先世西域人。赛典赤·瞻思丁后裔,江浙行省平章政事乌马儿之子。幼年从回回书法家巙巙学书,笔法工妙,深得其师嘉许。曾授常熟判官,与张宪、丁鹤年等人友善。元末张士诚踞吴时,于其
旧时部分土族地区封建地租剥削形式之一。地主为避免差役、田赋,将部分土地租给佃户,不收取租粮,而由佃户承担地主全部或大部土地的粮差派款等。兼有劳役地租与实物地租两重性质。
西夏文石刻。明弘治十五年(1502)立。石质。由顶盖、幢身、基座组成,平面呈八角形。共两座。一号幢通高263厘米,二号幢通高288厘米。幢身第一面上部刻幢额3个大字“相胜幢”,第一行题款分别记明:明弘
?—1789清朝大臣。内务府满洲正白旗人。姓索绰络氏。圣祖玄烨赐其曾祖六库郎中都图姓石。乾隆二年(1737)进士。十四年(1749),累官侍读。次年,条奏学政事宜3条。十五年,调山东学政,擢翰林院侍讲
古族名。春秋战国时建立政权,为※西戎八国之一。一说“即《穆天子传》赤乌氏之裔”。原居地在今宁夏,秦惠文王更元五年(前320),王游北河(河套西南)曾至其地。后为秦所灭,徙其民一部于宁夏固原东,置乌氏县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清康熙二年(1663)始见其名。因居住地区不同,有那乃、那贝、那尼傲(赫哲语那,意为本地、当地;乃、贝、尼傲,是人的意思)、赫真(下游、下方、东方之意)、奇楞等自称。清文献常写作黑哲
见“毗加可汗”(1649页)。
见“耶律马五”(13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