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练椎
蒙古族已婚妇女的一种传统发型。亦作练垂。元明时期即甚为流行。明人萧大亨《夷俗记·帽衣》载:“若妇女,自初生时业已留发。长则为小辫十数,披于前后左右。必待嫁时,见公姑,方分为二辫。末则结为二椎,垂于两耳”。从披发至练椎,说明蒙古妇女的成长过程,亦以此分辨其是否婚嫁。
蒙古族已婚妇女的一种传统发型。亦作练垂。元明时期即甚为流行。明人萧大亨《夷俗记·帽衣》载:“若妇女,自初生时业已留发。长则为小辫十数,披于前后左右。必待嫁时,见公姑,方分为二辫。末则结为二椎,垂于两耳”。从披发至练椎,说明蒙古妇女的成长过程,亦以此分辨其是否婚嫁。
蒙古国将领。又译阿刺黑。八邻部人。原为泰赤乌部塔儿忽台属民。宋嘉泰二年(1202),泰赤乌部兵败后,与父※述律哥图、弟※纳牙阿投归铁木真(成吉思汗)。以不忘故主,擒而又纵,深得铁木真赏识。随从统一蒙古
见“策妄多尔济那木札勒”(2238页)。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斡罗纳儿、斡耳那、斡罗那、斡鲁纳台、斡罗纳兀惕。与成吉思汗同宗。为成吉思汗六世祖海都幼子抄真斡儿帖该长子斡剌纳儿之后裔。蒙古国开国功臣巴歹、启昔里(乞失里黑)即属此部,宋嘉泰三年
清雍乾年间与准噶尔部的互市。始于雍正六年(1728)。初仅为贡外携货贸易。贸易额一般在数千两至万余两白银。乾隆四年(1739),准噶尔、喀尔喀两部勘分牧界后,因噶尔丹策零奏请,清廷准其商队每4年定期至
见“满都鲁”(2390页)。
见“耶律李胡”(1312页)。
藏语音译,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旧译“噶厦公所”或“噶沙公所”,即原西藏地方政府。清乾隆十六年(1751),※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乱被平定后,清廷废除原封郡王、贝子辨理藏事的制度,改设噶厦,由※噶伦(
见“黄头女真”(2021页)。
见“牙老瓦赤”(286页)。
?—1757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伊尔根觉罗氏。副都统喀齐兰孙,吏部尚书凯音布子。初袭骑都尉。雍正元年(1723),迁郎中。五年,袭世管佐领。九年(1731),官兵部左侍郎。十年,充八旗通志馆副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