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尔塔郭勒
见于萨囊彻辰《蒙古源流》,即“撒尔塔”(2491页)。
见于萨囊彻辰《蒙古源流》,即“撒尔塔”(2491页)。
?—1154金大臣。本名斜也。女真族。徒单氏。海陵王后徒单氏父。天眷二年(1139),为奉国上将军。以告发耶律余睹、吴十结党谋叛事,超授龙虎卫上将军。改户部侍郎,出为济南尹,迁会宁牧,封潭国公。复出为
见“祥哥剌吉”(1957页)。
藏语音译。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牧区基层组织的职务名。每个※“足本”(十户长)下设2名。由大头人指派有30头以上牲畜的※“车瓦”(当差纳税者)等级的牧民担任。“尼麦”(意即烧火支差的人)等级的牧民有马者,
渤海王国置。为怀远府所领9州之一,仅知领富寿、优富2县。辽灭渤海后,迁其民至今辽宁铁岭县一带,置银州统之;其富寿县改名延津县,优富县更名永平县。
即“慕容觊”(2438页)。
明代哈尼族土司。隶临安府思陀长官司。今属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因其地有左能山,故名。明洪武(1368—1398)中,哈尼人吴蚌颇率众开辟荒地,众推为长,后调御安南有功,以所开辟地为一甸,授副长官司
?—413高句骊国第十九世王。亦名安。故国壤王※伊连子。雄伟有倜傥之志。晋太元十七年(392),父死,以太子继王位。即位后,整顿内部,置长史、司马、参军等官;积极扩张境土,继承父辈之策,南与百济、西与
职官名。类似顾问。清初随各部院而设,备充议事之需。秩四品。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清太宗皇太极始设吏、礼、户、兵、刑、工6部,各设满、蒙、汉承政、参政,各以贝勒1人主管部务,其下各置此职以佐之。
见“乾陀罗”(1982页)。
契丹特殊的习俗与刑罚。《辽史·国语解》:“凡帝亲征,服介胄,祭诸先帝,出则取死囚一人,置所向之方,乱矢射之,名射鬼箭,以祓不祥。及班师,则射所俘。后因为刑法之用。”《礼志》载之,归“皇帝亲征仪”;《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