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弥旁绛央朗吉嘉措
清代藏族高僧。出生于德格达曲之亚曲丁穷地方。6岁随父与舅父学习写诵及计算,12岁入宁玛派寺院桑阿曲林为僧,18岁随舅父赴拉萨朝拜噶丹寺,后去霍扎喀曲等朝圣。返德格后以上师绛央钦则旺布为轨范师,研习大小五明,在工艺学、医学、历算等方面成绩尤为卓著,甚得卫、藏、康各地学者赞誉,主要驻锡地在噶莫达仓寺、菊日磋。
清代藏族高僧。出生于德格达曲之亚曲丁穷地方。6岁随父与舅父学习写诵及计算,12岁入宁玛派寺院桑阿曲林为僧,18岁随舅父赴拉萨朝拜噶丹寺,后去霍扎喀曲等朝圣。返德格后以上师绛央钦则旺布为轨范师,研习大小五明,在工艺学、医学、历算等方面成绩尤为卓著,甚得卫、藏、康各地学者赞誉,主要驻锡地在噶莫达仓寺、菊日磋。
古族名。参见“月氏”(373页)。
清代以内府汉军人编设的※内佐领之称。康熙中(1662—1722),内务府三旗各额设旗鼓佐领6,合18佐领;每佐领披甲80名,以充内府包衣禁卫兵。皇子分封分府时,例有旗鼓佐领内人丁之赐。下五旗包衣参领辖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等路地方官署名。元朝建政后,陆续占领吐蕃等路地区,任官管理,清查户籍,驻军防守。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
即“古塔巴”(441页)。
见“怀仁可汗”(1117页)。
纳西语音译,意为“殉情”。旧时纳西族青年男女反抗婚姻不能自由的一种习俗。存在于云南丽江纳西族地区。殉情带有庄严、浪漫色采,被视为进入玉龙天国的开端,因而少有对死的恐惧感。殉情者身着丽服,携带佳肴,一起
藏语音译,又称“车德勒空”。原西藏地方政府两大管理机构拉哈和孜恰中的孜恰,设在布达拉宫,主管发放贷款和为达赖喇嘛及时收支财物等事务。其收入来源,是经营部分庄园、牧场,收取高利货利息等,设僧官两名作总管
元代宫廷祭祖之礼。祭祀时,以蒙古巫祝为司禋监官,身着法服,同三献官省察献牲后,以蒙古语呼累朝帝后之名,告以致祭年月日数及致祭物品。翌日清晨,献官、御史、太常卿、博士分诣各室,由蒙古博儿赤(司厨)跪割牲
侗族传统管乐器。流行广西三江、龙胜,贵州玉屏、黎平、榕江、从江,湖南通道等侗族地区。用多年水生竹加工而成。竖吹,有簧片哨口,6孔13度音,可以循环换气,一气奏成一曲。尤以玉屏所产最为著名,已有数百年历
秦代南郡诸少数民族所织的一种土布,用以交纳赋税,因称幏布。秦惠文王(前338—前311年在位)时,定其民户岁纳8丈2尺。汉袭秦制,仍令其民以此纳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