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官员。字子正。渤海族遗裔,先世在渤海国亡后被置辽阳(今辽宁辽阳市)。皇统五年(1145)任閤门閤候,累官右宣徽使。正隆(1156—1161)时金攻宋,为武胜军都总管。大定年间(1161-1189)
古族名、古国名。突厥之一部。原属西突厥※五咄陆部。首领※乌质勒,唐武后时渐盛。圣历(698—700)间,迁牙碎叶川(今楚河流域),以为“大牙”。以伊丽水(今伊犁河)的弓月城为“小牙”。下置都督20,各
1903—约1956伪满军官。热河省土默特旗人。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1932年任伪内蒙古自治军第三军司令。1933年任伪达尔罕王府兴安警察局局长、兴安南省警备厅长。1939年至1945年任伪兴安陆军
唐朝突厥族将领。阿史那氏。※阿史那社尔之子。历任左屯卫大将军。咸亨元年(670)四月,拜逻娑道行军副大总管,以薛仁贵率军5万讨吐蕃,以援吐谷浑还故地。八月,破吐蕃于河口,后为吐蕃将领论钦陵败于大非川,
1934年,车里宣慰使委其弟召孟麻尼坎到云南西双版纳勐罕当土司,上任后,巧立名目,百般掠夺,强行征所谓“拴线钱”、“土司马匹钱”、“枪支钱”及各种杂税,限制交清。全勐人民不堪其苦,起而反抗。召孟麻尼坎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为人干练,办事可靠。光绪十四年(1888),为东科尔,帮仔本公所书算。十七年(1891),为七品扎称营官。二十年(1894),升六品森宗营官。二十三年(1897),调补六品岭噶
1820—1860蒙古佛教(喇嘛教)僧人。喀尔喀蒙古车臣汗部伊拉古克散呼图克图六世。嘉庆二十四年(1819),五世罗布桑巴尔丹圆寂,经寻访,他被确认为转世灵童,迎入寺内坐床,为六世。咸丰十年(1860
亦作“古尔邦”或“古录巴”。即“乌通给”(337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金匠”。系准噶尔管理绘塑佛像事务的人。后聚居作业,形成阿尔塔沁鄂拓克,由一宰桑管辖,约500户。
明朝官员。字天翼。白族。云南大理府(今大理市)喜洲上洪坪人。弘治十五年(1502)中进士,授大理寺评事。为官清正,执法严明,对横行霸道的宦党也“如法判拟,不少假借”,故触怒宦官刘瑾,被贬为湖广宁远县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