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民官
官名。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不限于苗族)所置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当,因其故俗,使之抚绥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听征调,无相携贰。
官名。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不限于苗族)所置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当,因其故俗,使之抚绥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听征调,无相携贰。
见“青把都儿台吉”(1282页)。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通典》载:“云南土把总五十五人,曰勐乌一人。”《清文献通考》载:“勐乌土司,在普洱府边外。”明成化年间(1465—1487),宣慰使※三宝历代曾命其子三凯冷食邑于
古代乐舞。流行于今新疆和中亚一带。又称泼寒胡戏、乞寒泼胡,简称乞寒泼寒、泼胡。多于寒冬腊月间举行。届时,人们聚集街头巷尾,或赤身裸体,或戴神鬼、兽形面具,或骑马胡服,互相用水浇泼,至而泼洒行人,狂而作
独龙语音译,意为“能说会道的人”。云南贡山独龙族对家族长的称谓。每个家族都有一个,不经群众选举,自然形成,一般由有一定的社会阅历和经验,在群众中有威信的比较年长的男人担任。由于解放前独龙族受察瓦隆藏族
清代地名。又译乌兰固木。位于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西北(即今蒙古境内乌兰固木)。清初为准噶尔部辖地。以其肥沃,宜耕种,噶尔丹统治时期曾为准部屯耕地。康熙三十六年(1697)噶尔丹病死后,并于清。清朝政府遣
指※呼尔答部、※瓦尔喀、※窝集三部,故名。包括“野人女真”、海西和建州部分地区。境域南至吉林敦化、汪清等地,北达乌札拉(即前苏联阿枪斯克村),西连依兰,东抵日本海及鄂霍次克海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
中国伊斯兰教四大门宦教派之一。又译为“尕得林耶”、“格底林耶”,系阿拉伯语“大能者”之意。原传播于阿拉伯和中亚苏非派的一个较大的教团。一说于康熙十三年(1674)由穆罕默德第29世后裔华哲·阿布都·董
旧县名。在今吉林省西北部嫩江支流洮儿河流域。明属泰宁卫。清光绪三十年(1904)以科尔沁右翼前旗垦地置靖安县,治白城子,隶洮南府。为清末在内蒙古东部实行土地放垦,割旗地而置的县级行政区划之一。1914
1880—1949近代伊斯兰教著名学者。字文清。天津市人。回族。出身宗教世家。幼承家教,学习汉文、阿拉伯文、波斯文及伊斯兰教典籍。光绪二十一年(1895)起,先后在天津、北京、河北等地清真寺当海里凡(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札剌儿部分支之一。参见“札剌儿”(4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