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使用的一种车辆。《汉书·杨雄传》颜师古注引应劭语:“轒辒,匈奴车也。”为匈奴军事运输和日常必须的交通工具,有专门的手工工匠制造。与汉张掖郡(今甘肃张掖市一带)相对的匈奴辖区就是专门制造车辆的场所。
蒙古部名。原为内喀尔喀蒙古。达延汗孙和尔朔齐哈萨尔迁牧于沙河和阿噜坤都伦河之源,其子乌巴什自称伟徵诺颜,始称所部为札噜特。初依附喀尔喀,后为察哈尔部林丹汗所掠,往依科尔沁。后金天聪二年(1628),内
见“楚琥尔乌巴什”(2350页)。
清末广西提督冯子材镇压海南岛陵水、崖县等地黎族人民起义后所制“善后”方案。共12条,其内容主要是:开辟十字大路,使来往畅通;屯兵要冲之地,安营弹压;分设抚黎局,委任黎族上层为局以下各级头目,令其自为约
民国时期新疆进步文化组织。全称为“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文化促进会”。1935年成立。会长伊斯哈克拜克,(柯尔克孜族),成员多来自哈、柯两族。初成员多为部落和宗教上层,后由于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疆活动加强,
即“别速惕”(1070页)。
即“乌尔图绰农河”(350页)。
土司名。明置。永乐四年(1406),免播山荒田租,设重安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黄平县西南重安江。隶播州宣慰司。其地为苗族聚居地。以张佛保为长官绥服之。七年(1409),播州宣慰使杨升招谕草塘、黄平、重安
傣语音译,意为“官家的人”或“主子家内的人”。系指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封建领主制度下社会地位最低的农奴阶层。他们因各种原因丧失土地和人身自由而依附于各级领主,原先均属领主的家奴或仆从。后因人口不
见“简献皇后”(23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