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明
见“耶律璟”(1304页)。
见“耶律璟”(1304页)。
见“摄舍提暾部”(2354页)。
苗族丧葬习俗。流行于贵州惠水地区。一般在埋葬死者后不久举行。届时亲友参加。先用两根竹竿扎成人形,外罩衣服。用两袖端一簸箕,立在堂屋中间。由送葬时吹芦笙的原班人马吹芦笙、跳舞,请巫师念咒语。一人执假人走
鄂温克索伦族社会的家族公社的家族长。当选条件为,年龄40岁以上,聪明能干。详见“毛哄”(359页)。
见“祭索罗杆”(2089页)。
亦作“挞不也”、“塔不也”、“塔不烟”。契丹语音译,意为“耕田者”,后被借入女真语中。此词在契丹语中,应产生于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祖父匀德实开始教民稼穑时,被女真语借入,亦可能在金献祖完颜绥可徙居海古水,
明代湖广保靖州土官。土家族。元末,为保靖州(今湖南保靖县)安抚使。洪武元年(1368),遣子彭德胜奉表贡马及方物于明廷。六年(1373),归附明朝,诏升安抚司为保靖宣慰使司,授宣慰使,领白崖、大别、大
见“中俄改订条约”(300页)。
书名。记明代辽东地区的志书。辽东都指挥佥事毕恭、左府都督佥事王祥撰。明正统八年(1443)始修,弘治元年(1488)成书。内分建置沿革、分野疆城、城池道里以及山川形胜、城郭屯堡、烽堠土产、贡赋户口、学
见“阿塔”(1197页)。
见“相儿加思”(15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