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姆
藏族地区喇嘛教的一种宗教舞蹈。俗称“跳神”。流行于西藏、四川、云南、青海等地。每年藏历十二月三十日除夕,藏族地区各大喇嘛寺举行的驱除鬼魔,预祝吉祥如意的一次最大的法会。举行时,喇嘛身着五彩神装,头带奇形鬼怪面具,装扮各种神佛鬼怪,随着钹、鼓、唢呐、海螺等的伴奏,于广场或寺院厅内分批登场,自左至右,边跳边行,高声呐喊,作擒鬼状,谓可驱邪鬼,受到藏族人民的喜爱。此俗传至内地,雍和宫称此为“跳布札”。
藏族地区喇嘛教的一种宗教舞蹈。俗称“跳神”。流行于西藏、四川、云南、青海等地。每年藏历十二月三十日除夕,藏族地区各大喇嘛寺举行的驱除鬼魔,预祝吉祥如意的一次最大的法会。举行时,喇嘛身着五彩神装,头带奇形鬼怪面具,装扮各种神佛鬼怪,随着钹、鼓、唢呐、海螺等的伴奏,于广场或寺院厅内分批登场,自左至右,边跳边行,高声呐喊,作擒鬼状,谓可驱邪鬼,受到藏族人民的喜爱。此俗传至内地,雍和宫称此为“跳布札”。
见“牂柯蛮”(1960页)。
辽末臣将。字蒲速宛。契丹族。皇族六院郎君葛剌之后。史载其性坦率,好辨善恶,人有不善,必尽言,不隐违,时号“强棠古”。道宗朝入仕,大康(1075—1084)中,补本班郎君。在朝屡数宰相得失,由是久不得升
唐代吐蕃职官名。又称“九政务大臣”。系对几种高级官吏的统称,音译为“切古”。又具体指吐蕃“掌管诸事的九大臣”。据《德乌佛教史》载,包括大、中、小三贡论;大、中、小三内相(即内务大臣);大、中、小三大平
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授与各级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原有地区和人民的一种政治制度,即对民族地区的土著首领“假以爵禄,宠之名号”,使其仍按传统旧俗管理原辖区及百姓,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实行间接统治
见“河源志”(1507页)。
清朝将领。蒙古正蓝旗人。初任牛录章京。崇德三年(1638),随扬威大将军贝勒岳讬征明,败敌于河西务。又随贝勒杜度至山东,攻克潍县。从征明,围锦州,击败城内出战之兵,又败明松山、杏山兵。七年(1642)
指晋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度规定应负担课役的成年人丁。成丁有年龄规定。晋以年16以上至60者为丁;唐以21以上至59为丁;宋定成丁年龄为20,金减至17岁为丁。元、明、清大体均沿前制。一般有残疾者皆除
见“盆苏克丹津呼图克图”(1706页)。
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习俗。亦称徒跣、跣行,俗称打赤脚。流行于古代百越民族地区及今南方各地。此俗即一年四季“打赤脚”,很少穿鞋或木履。是适应南方气候温暖及多雨、多稻田的环境特点。《韩非子》卷7载
①辽封爵。南院大王韩制心太平四年(1024)追封;宛平人张俭,太平中受诏辅兴宗,太平(1021—1031)末徙封;西北路招讨使萧孝友(字挞不衍)重熙八年(1039)进封;忠顺军节度使耶律谢家奴重熙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