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远清丈局
旧官署名。1926年春,由晋系军阀绥远都统商震设置,隶属绥远都统衙门政务厅,主管重新丈放夹荒、余荒土地,发放土地执照等项事务。实际以清丈、发照为名,肆意索取发照费、清丈费,增加群众负担,并乘机掠夺牧民的草场,将蒙民的户口地通过注册,列为官田,由此激起蒙汉人民的反对。1927年三月,在归绥(今呼和浩特)旧城南“孤魂滩”举行群众大会,掀起反清丈斗争,在蒙汉人民的强烈抗议下,被迫取消土地执照费,机构亦随之撤销。
旧官署名。1926年春,由晋系军阀绥远都统商震设置,隶属绥远都统衙门政务厅,主管重新丈放夹荒、余荒土地,发放土地执照等项事务。实际以清丈、发照为名,肆意索取发照费、清丈费,增加群众负担,并乘机掠夺牧民的草场,将蒙民的户口地通过注册,列为官田,由此激起蒙汉人民的反对。1927年三月,在归绥(今呼和浩特)旧城南“孤魂滩”举行群众大会,掀起反清丈斗争,在蒙汉人民的强烈抗议下,被迫取消土地执照费,机构亦随之撤销。
?—1659清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瓜尔佳氏。世居胡尔海地方。天命十年(1625)归附,从太祖征瓦尔喀有功,授备御世职。天聪元年(1627),以噶布什贤(前锋)章京从征明锦州。九年,叙功,加世职一等。
见“阿吾勒”(1207页)。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管理案卷经书1人,小写3—4人,掌办一切银钱事件,凡西藏粮务月报、绿营官兵粮饷清册,如有差错,均归该房驳诘。宣统(1909—1911)年间,由驻藏大臣联豫奏准,将该房改为度
原为※奚族部族名。又作楚里迪、锄骨里。为奚5部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契丹征服,入辽后,是部仍沿此称。至辽圣宗时(982—1031),为34部之一,居潭州(今辽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
见“普剌”(2289页)。
布依族旧时葬俗。亦称“砍替”、“砍历”、“做戛”、“打戛”。流行于贵州布依族民间。其俗:老人死后,在出殡前,其子女便牵1条大水牛(黄牛或马亦可),拴于“鬼场”的1根“鬼桩”上,孝男女在巫师率领下,绕牛
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山区毛南族传统养育的肉用牛。已有百余年历史。传说由※三界公(毛南族最崇敬的善神)传授而来。此地山高土瘠,耕地面积有限,人们便利用当地野生植物多、杂粮丰富的优势发展菜牛和猪鸡等家
1119—1178金大臣。本名娄室。女真族。纥石烈氏。回怕川(今吉林省辉发河)人,后随父太宇徙居宣宁(今内蒙古凉城东北)。聪敏忠正,善决断。天会(1123—1137)中,被选中为女真字学生,送京师。曾
即“赫哲喀喇”(2423页)。
即“乌稽侯尸逐鞮单于”(3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