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绢院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丝绸等织造和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丝绸等织造和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明清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始祖温天耀,陕西宝鸡人。隋文帝时充当汛营战卒,调征四川西北羌人,结婚生子,故世祖灿沙之后,“生长夷地,话通番语”。唐开元二年(714),灿沙投营。八年中因功授职,“管摄茂南河西
亦称“族外婚”。一种从自己所属社会集团之外选择配偶的制度。发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晚期,发展演变流行至今。外婚制是氏族产生的前提和标志。最初由于分工和生存的需要,在自然选择作用下,原始血缘群体逐步由近及远排
古代夫余人的祭天节。据《后汉书》、《三国志》载,每年腊月(即农历十二月,一作殷正月),夫余人举族举行祭天,“大会连日”,饮食歌舞,名之曰“迎鼓”。并于是时断刑狱,解囚徒。
即“艋舺”(2457页)。
阿剌伯语音译,意为“兄弟”。伊斯兰教派别之一。清末民初,由马万福(又名马果园,东乡族)为首的十大阿訇所提倡。主张凭经行教,称为遵经派。反对以往伊斯兰教各派中的汉化仪式和思想,反对门宦制度,提倡经堂教育
碑铭。《西藏图考》题此刻石为《巡边记》。清乾隆六十年(1795)由钦差驻藏大臣松筠、和宁撰文,刻碑,立于江孜教场。立碑缘起系鉴于廓尔喀军入侵时,汉、藏官兵不识敌军来攻路线中之曲多江巩、彭错岭两地为可战
唐初疏勒王。裴姓,自号阿摩支,治迦师城(今新疆喀什)。贞观(627—649)中,娶西突厥之女为妻,九年(635),遣使赴唐献良马。十三年(639),又贡方物。二十二年(648),唐军破龟兹,受命为疏勒
苗族之一支。居住在贵州威宁一带。有产翁坐褥习俗。父母将死俟气初绝时,将头扭向背后,谓之好看后人。今已无此习俗。详见“苗族”(1335页)。
见“西夏中兴行省”(714页)。
即“段正兴”(16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