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赶
布依语音译,意为“把事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望谟、贞丰等地。为※亭目分给属下土职人员如师爷、总内把事、老总头、把事的职份田。以其田所产作为亭目支付给他们的薪俸。由把事分配给当地农民无偿地替他们耕种。把事一旦去职,亭目即收回分给新任的把事。
布依语音译,意为“把事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望谟、贞丰等地。为※亭目分给属下土职人员如师爷、总内把事、老总头、把事的职份田。以其田所产作为亭目支付给他们的薪俸。由把事分配给当地农民无偿地替他们耕种。把事一旦去职,亭目即收回分给新任的把事。
契丹王朝对治理契丹民事制度的称呼,与“汉制”相对而言。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契丹旧俗,事简职专,官制朴实。”“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
壮族地区古地名。又称雷洞。北宋时邕州左江道侬峒地。为北宋侬人(今壮族先民)首领※侬智高起义地点之一。后改下雷州。民国改雷平县。今为广西大新县下雷乡。壮族聚居区。
西夏称番大藏经。元代称河西字大藏经。大藏经名。西夏建国初(1038)景宗提倡,由汉文大藏经始译。经53年至崇宗天祐民安元年(1090),共译出3570余卷。景宗时以国师白法信、惠宗时以安全国师白智光等
即“客失的迷”(1752页)。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廖兆骏著。南京正中书局《史地丛刊》之一。大32开。民国二十六年(1937)六月出版。全书1册,有全国、全省形势图、水利、交通、蒙旗图等。全书分21章,150节,即总论、沿革、地
?—1364元末云南大理总管段功属臣、白族诗人。大理人。仕段功为员外郎,紧随左右参政议事。惠宗至正二十三年(1363),因万胜(明二)率红巾军攻入云南,梁王败逃威楚(今楚雄)召段功入援,遂出谋谏段功应
即“达兰达葩”(731页)。
辽代部族名。一作吾独婉部。为辽国外十部之一(又记为辽属国),对辽时叛时服,各有职贡,犹唐之※羁縻州。辽于北面属国官中设有吾秃婉部大王府。道宗清宁八年(1062),该部惕隐(官名,掌政教)屯秃葛等请岁贡
西夏党项族卜法一种。以箭敲击弓弦,审听其声音以卜算敌至日期、交战胜负、六畜灾祥及五谷丰歉。
见“曷术部”(16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