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布
官名。系naqib的音译。由赛亦德(穆罕默德后裔,即“圣商”)家族专任的官职。朝会时坐于汗的左侧,位在汗位继承人之上。战时负责监军,纠察不尽职责之将领。※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清朝实行伯克制后,仍有此官,译作讷克布,职司为“管理营造,稽查匠役”。
官名。系naqib的音译。由赛亦德(穆罕默德后裔,即“圣商”)家族专任的官职。朝会时坐于汗的左侧,位在汗位继承人之上。战时负责监军,纠察不尽职责之将领。※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清朝实行伯克制后,仍有此官,译作讷克布,职司为“管理营造,稽查匠役”。
?—1777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成衮扎布长子。乾隆十二年(1747),袭札萨克多罗郡王,命在乾清门行走。十六年(1751),授副盟长。十九年(1754),与赛音诺颜
清末民初新疆货币之一。民国后又称“老票”、“喀票”。光绪三十四年(1908),新疆官钱总局建立后,在上海印制大型老龙票100万两,面额为红钱四百文(合纹银1两,主币)。民国元年(1912),又印制、发
①古地名。南朝梁普通四年(523)置,治所在鱼复县(今四川奉节县东)。隋大业三年(607),改为巴东郡。唐武德元年(618),复为信州,翌年,改为夔州。南北朝北周天和年间(566—572),信州蛮※冉
普米语音译。或作“培米”。云南宁蒗地区※普米族的自称,意为“白人”。参见“普米族”(2291页)。
古墓名。一称阿帕克霍加麻札。讹传为“香妃墓”。位于今新疆喀什。清崇德五年(1640)左右建。初称玉素甫霍加麻札。康熙三十四年(1695),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死,埋葬于墓旁,始有是称。麻札原为
即“蒲昌海”(2319页)。
伊斯兰教内的一种赋税。阿拉伯语意译,音译“扎卡特”。为穆斯林“五功”之一。中国穆斯林称为“功课”。是伊斯兰教法定的施舍,即奉“真主”命令征收的宗教赋税。又称“济贫税”,是为了“隆施济以防聚敛”。伊斯兰
明代乌思藏地方卫所名。洪武(1368—1398)初置,治所在今西藏扎囊。洪武十八年(1385)正月,定秩为正五品。
书名。近人徐嘉瑞著。初版于1949年,原名《大理古代文化史》。1962年经作者修改,1978年由中华书局再版。内容有关云南大理地区的古代文化,上溯远古,下迄宋代,尤以南诏、大理国文化最详,书中引用了不
?—1826清朝将领。蒙古正白旗人。图博特氏。大学士※保宁子。乾隆六年(1795),由监生授蓝翎侍卫。嘉庆四年(1799),升三等侍卫,八年,升二等侍卫。十三年(1808),袭三等义烈公爵,授散秩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