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隆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主、无劳动力户的部分地耕种。借地经营需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高者为当年收成量的一半。每年需向首领送一定数量的酒和肉,以谢村人。自身等级不变,无依附和被依附关系。有同当地氏族成员一样的义务,但权利甚微。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主、无劳动力户的部分地耕种。借地经营需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高者为当年收成量的一半。每年需向首领送一定数量的酒和肉,以谢村人。自身等级不变,无依附和被依附关系。有同当地氏族成员一样的义务,但权利甚微。
景颇语音译。汉语称“官庙”。详见“祭官庙”(2088页)。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治云南城,即今祥云县云南驿。南诏王派子弟镇守。参见“十睑”(8页)。
445—475北魏官员。代郡人。鲜卑乙弗氏(后改乙氏)。定州刺史、西平王乙瓌子。颇习书疏,尤好兵法。袭父爵,年12,为侍御中散。及长,尚景穆帝拓跋晃之女安乐公主,授驸马都尉、侍中。献文帝初,任征西将军
成吉思汗妃子。又译亦巴哈。克烈部人。※札合敢不女。享“别乞”(“别吉”)称号,意似汉文“公主”。宋嘉泰三年(1203),克烈部被蒙古部击败后,随父归降铁木真(成吉思汗),许给铁木真为妃。开禧二年(12
藏语音译。意禀明上级签字批准的文契。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即“脱斡怜军民万户府”(2084页)。
见“口外十二厅”(117页)。
见“萧合卓”(1993页)。
吐谷浑之省称。见“吐谷浑” (766页)。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库玛尔路协领公署”。因所辖居民分布在呼玛尔河流域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