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拉卫
见“替里卫”(2148页)。
见“替里卫”(2148页)。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二位赞普。姓悉勃野。※聂赤赞普与王妃纳木木之子。藏史称※聂赤为首的7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定赤赞普嗣。
新疆塔吉克族吹奏乐器之一。又名“那艺”。塔吉克语,意为“鹰笛”。以鹰翅膀骨制成,长约20厘米,直径约1.5厘米,无簧和哨咀,下半部有3个发音孔,竖吹。每逢婚礼、欢会或节庆时,都要吹鹰笛奏呜曲。塔吉克族
见“费雅喀”(1771页)。
古代匈奴人的装饰品。因出土于内蒙古鄂尔多斯草原,故亦称鄂尔多斯青铜饰牌。匈奴人在长期游牧生活中,创造了光辉的青铜文化,其中包括青铜短剑、铜刀等兵器,马衔、马镰等马具,带扣、饰牌等装饰品。青铜饰牌装饰于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是称据该书“显祖纪”,然此纪将“于”误书为“手”字。他载稍异,该书“契丹传”与《辽史》均记为“吐六于”;《北史·契丹传》记为“吐六干”;《通典·契丹传》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作客列木臣。蒙古语意为“捕青鼠者”,以其地盛产青鼠,居民以猎取青鼠为业,并以之与他族交换,故名。居住于巴儿忽真隘(约当今贝加尔湖东巴尔
傈僳语音译,亦称“哈米贝来合”,意为“土地伙有共耕”。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历史上普遍存在的一种土地伙有共耕的原始协作形式,是原始的土地公有制向私有制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过渡形式,由家族土地公有共耕转化而来
?—761唐朝叛将。初名窣干。宁夷州突厥人。居营州柳城(今辽宁朝阳南)。与安禄山同乡。骁勇,通六蕃语。历任将军、知平卢军事,迁大将军、北平太守。天宝十一年(752),从安禄山讨契丹,以战功官至平卢兵马
官名。明代于各省设都指挥使,为一省最高武官,上隶五军都督府,听调于兵部,下辖卫所。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羁縻卫,亦以此名义封授当地大豪酋,颁赐印信、诰命、冠带,秩正二品,准世袭。命其守土安民,惩伐抢掠反叛,
即相扑。参见“布库”(4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