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照
明初四川土官。彝族。洪武八年(1375),授永宁宣抚司(治今叙永县永宁河东)宣抚使。十七年(1384),贡马,诏赐钞币、冠服,定三年二贡如例。十八年,遣弟阿居赴朝,奏称比年赋马已输,唯粮不能如数。因大军南征,土民惊窜,耕种失时,加以兵后疾疫流行,死亡者多,故输纳不及。命蠲免之。后因坐事被逮至京,获平反后,卒于归途。由其庶妻奢尾署宣抚司事。二十六年(1393),子阿聂袭职。
明初四川土官。彝族。洪武八年(1375),授永宁宣抚司(治今叙永县永宁河东)宣抚使。十七年(1384),贡马,诏赐钞币、冠服,定三年二贡如例。十八年,遣弟阿居赴朝,奏称比年赋马已输,唯粮不能如数。因大军南征,土民惊窜,耕种失时,加以兵后疾疫流行,死亡者多,故输纳不及。命蠲免之。后因坐事被逮至京,获平反后,卒于归途。由其庶妻奢尾署宣抚司事。二十六年(1393),子阿聂袭职。
1764—1853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二十四任堪布。藏族。生于桑云地方之察尔察家族。6岁从嘉木样二世出家,同年迎至拉卜楞寺坐床,拜密宗格西桑丹森格为经师。三十九年(1774),入经院学习。四十九年(17
吐蕃官名。藏文写作“lo tsaba”,有两种含义:在佛教界指专译佛经的“译师”;在官场指专管翻译或译写往来文函之职,或称作“译人”、“通事”。后世又称之为“舌人”(担任口译工作者)。
书名。明李实撰,1卷。实字孟诚,合州(今四川合川县)人。正统七年(1442)进士。十四年(1449),瓦剌太师也先统军攻明,经“土木之役”,大败明军,俘获明英宗,后在攻北京时,遭明军反击,北撤,翌年,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新疆识略》作阿尔巴特。《新疆图志》作阿尔巴。清朝曾在此设台站(驿站)。即今新疆库车县东二八台,又称卡什阿巴德。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土司衙门职员,亦称“家具管家”。专管官寨各种家具的保管和维修。由8户上等百姓轮流担任,每次1人,一月一换,任职期间自带口粮,无津贴。世袭。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居住在阿里门河(今乌苏里江下游一段)流域。穆宗完颜盈歌时(1094—1103年在位),该部25寨遭到※直攧里部辞勒罕、辙孛得兄弟所部掠夺。完颜阿骨打(太祖)遣婆卢火讨平之。
清代官署名。综理民族事务及外交的中央机构。崇德三年(1638),更蒙古衙门设置。顺治十六年(1659),隶礼部。十八年(1661),改与六部齐等,设尚书、侍郎、额外侍郎等职官,以满族人为主,蒙古人为辅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称齐里克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有200余户。在乌什城西北沙图卡伦外鄂斯塔勒地方游牧,通伊犁。距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300余里。归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
见“貊”(17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