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赫连勃勃”(2423页)。
光绪三十一年(1905),英侵略军胁迫西藏地方政府订立非法之《拉萨条约》。三十三年定此章程。主要内容有:建立英官、英商公所;建立英藏贸易货栈;英设商务委员常驻噶达克;于出入要隘处建立税卡,稽查货物,征
黎语音译,意为“家族长”或“大房”。解放前海南岛保亭、乐东、白沙3县毗邻地带的“合亩”(一种原始家族公社残余组织,详见“合亩制”)头人称谓。亦称“畏雅”,意为“犁第一道田路的老人”。汉称“亩头”。通常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参见“隅”(2135页)。
1900—1940民国时期新疆进步民族上层。哈萨克族。新疆阿勒泰人。出身于贵族世家,年青时就读于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蒙哈学堂,开始接触进步思想。1927年被杨增新任命为福海县知事(县长)。1933年
见“众狄”(837页)。
南诏时期在大理修筑的大型水利工程。公元841年南诏统治者劝丰佑遣人所筑,“自磨用江至于鹤柘(在大理城郊)”,使附近大面积农田得到灌溉,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①清代布特哈地区鄂温克人的一种猎场。清初因沙俄入侵,鄂温克与鄂伦春、达斡尔等族(史称索伦部)由黑龙江北迁居嫩江流域,多以狩猎为生,各有大体固定的狩猎区。时鄂温克人共有五个阿巴,每个包括若干氏族,清廷以
见“别儿哥”(1069页)。
沙陀首领。唐金满州都督、永寿郡王※朱耶辅国之子,后唐李氏先祖。父卒,袭爵。天宝(742—756)初,回纥内附,其兼任回纥副都护。后从肃宗(756—762在位)征讨安禄山,以功被册封为特进、骁骑上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