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景龙四年(710)置于伊州西北之甘露州(今巴里坤肋巴塘)。为唐北庭都护府所属伊吾军之长官。辖兵3000,马300。蒲类东各守捉及州、镇驻兵皆归其节度。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后改汉姓曰骆。
南北朝时期滍水(今河南舞阳县以上沙河)地区少数民族的总称。以水名为族名。分布在今河南鲁山、叶县一带。时属雍州、豫州,故又泛称雍州蛮或豫州蛮。南朝宋元嘉二十八年(451),滍水诸蛮据险举兵,后为雍州刺史
见“刘聪”(860页)。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昭苏县城南34公里沙尔霍布村。海拔1180米。现有土墓15座,主要分布于谷地农田中,村内存4座。均为高1—3米、直径10—30米的大土墩。据1971年调查,原有墓约100座,后多于平
藏语音译,意为“祖地”或“佃田”。指解放前藏族地区领主出租和大差巴转租的地。租种此地的农奴多为中等农奴水平以上的户。承租者根据土地好坏,交定额租,一般为一※克地交青稞四至六克,不交其它差税。通常情况下
金建国前女真部落联盟长称号。女真语音译,“都”意为“核心”(一说借用汉语),“勃极烈”意为“官长”、“首领”、“头目”,合为“核心头目”或“总头目”之意。《金史·国语解》谓:“总治官名,犹汉云冢宰。”
官名。亦作土寨长。清代若干少数民族村寨,视需要,常由政府正式任命其头目为土寨首,掌一寨事务,管束土民。不颁给印信、号纸。如四川松潘镇辖中羊洞隆康寨头目林柱,下羊洞黑角郎寨头目六孝,即被正式任命为土寨首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全胜州”。亦称那木岭、朗林、那木林、响纳木林、尚那木林。位于西藏自治区中部偏南,雅鲁藏布江中游香曲河流域。原西藏地方政府设南木林宗。1960年将乌郁、甲错、拉布等宗谿并入该地,改
?—1863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苏完瓜尔佳氏。字克斋。由官学生考取恩监生,道光举人。道光年间,历任翰林院侍读、国子监祭酒等职。道光三十年(1850),针对时弊,列陈国事条5:重河务,求疏导之法;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