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通志
甘肃省方志。清许容、李迪编撰。50卷,雍正六年(1728)始修,以摘录历代《陕西通志》中有关甘肃省资料和境内府、州、县旧志为主,分图解、星野、建置、疆域、山川、城池、公署、学校、关梁、祠祀、贡赋、兵防、水利、驿递、蠲恤、盐法(附铁法)、茶马、物产、风俗、古迹、祥异、陵墓、封爵、职官、名宦、选举、人物、忠节、孝义、隐逸、流寓、仙释、方技、烈女、艺文、杂记等36目。系甘肃省首部通志,是研究清初甘肃少数民族史及地方史的重要参考书。今有乾隆元年(1736)刻本。
甘肃省方志。清许容、李迪编撰。50卷,雍正六年(1728)始修,以摘录历代《陕西通志》中有关甘肃省资料和境内府、州、县旧志为主,分图解、星野、建置、疆域、山川、城池、公署、学校、关梁、祠祀、贡赋、兵防、水利、驿递、蠲恤、盐法(附铁法)、茶马、物产、风俗、古迹、祥异、陵墓、封爵、职官、名宦、选举、人物、忠节、孝义、隐逸、流寓、仙释、方技、烈女、艺文、杂记等36目。系甘肃省首部通志,是研究清初甘肃少数民族史及地方史的重要参考书。今有乾隆元年(1736)刻本。
后突厥汗族。※乌苏米施可汗之子。受命辖西杀。唐天宝(742—756)初,拔悉密、葛罗禄、回纥3部共攻后突厥,其父败亡,遂与西叶护阿布思率5千帐降唐,受封怀恩王。
即“乌斯”(330页)。
即“海东青”(1938页)。
一个男子娶一个以上女子为妻组成的家庭形式。源于群婚制,为父系氏族公社后期典型的家庭形态,并长期残存于人类社会各个历史时期。此类家庭常与一妻多夫和一夫一妻制家庭并存,非普遍通行的形式。最初出现于母系氏族
辽、金时对※鞑靼的另一种称呼。又作阻䪁、术不姑、殊保等。王国维在《鞑靼考》中认为:元人讳言鞑靼,在纂修辽、金史时均以此称代之。今人研究确认此称乃客观存在,因该称早见于金人文集,而非出自元
官名。明代在内地井盐、矿盐产地,设盐场、盐井盐课司大使、副使,隶盐课提举司。在少数民族产盐区亦以当地归附的土民头目任盐课司土副使,为管盐的世袭小土官,亦有不许世袭者。云南省剑川州弥沙盐井、浪穹县顺荡盐
见“移剌古与涅”(2069页)。
参见“布鲁特”(469页)。
见“钦察汗国”(1668页)。
清初短时期内汉人爵名。参见“阿思哈尼哈番”(12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