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定远
见“班超”(1790页)。
见“班超”(1790页)。
元代管理地方寺院僧尼事务之官署名。元初置宣政院(初名总制院),命帝师(藏传佛教萨迦教派高僧)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至元二十八年(1291),于杭州设行宣政院。至大四年(1311)罢
1777—1848清朝大臣。字献山。满洲镶黄旗人,嘉庆十五年(1810)进士。授编修。累迁少詹事,入直上书房。十八年(1813),擢内阁学士。十九年,授礼部侍郎。因事降职,后以三等侍卫充吐鲁番领队大臣
见“布姆杜”(466页)。
金宗室、大臣。本名挞不野。女真族。完颜氏。阿买勃极烈(官名)习不失孙,真定留守鹘沙虎子。天眷(1138—1140)初,充护卫。翌年,以擒宗磐、宗隽有功,加忠勇校尉,迁昭信校尉、尚厩局直长。三年,升局副
见“妥懽贴睦尔”(1102页)。
书名。清那彦成撰。子容安辑。80卷。该书是作者任西宁办事大臣、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直隶总督、户部侍郎、刑部尚书等职时的奏疏汇编。奏议始于嘉庆四年(1799),止于道光十一年(1831)。书中对张格尔叛乱
1534—1579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震阳,号文,又号郁华。纳西族名阿目阿都。※木高长子。隆庆三年(1569),袭父土知府职。万历二年(1574),自备马匹方物
部族名。海西女真扈伦四部之一。又作兀拉、兀剌,满语意为“江”。因分布于乌拉河畔,故名。源同※哈达部首领,纳喇氏(一说原为完颜氏)。世居忽喇温江(今呼兰河)一带。始祖纳齐布禄南徙辉发、乌拉部间启尔撒河源
契丹王朝军种之一。据《资治通鉴》胡三省注:“契丹谓精骑为铁鹞,谓其身被铁甲,而驰突轻疾,如鹞之搏鸟雀也”。契丹设有左、右铁鹞子军详稳司,属北面军官。高模翰曾兼总左、右铁鹞子军。西夏党项平夏部亦设之。行
即“启民可汗”(11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