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民族起源>父系氏族制

父系氏族制

一种以父亲确认血统、传承世系和财产的氏族制度。亦称父权制。一般存在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至金属器时代。是继母系氏族之后,石器工具进步,原始农牧业显著发展的产物。其基本特点是:共尊一个传说的男性为始祖,世系依父方计算,财产按父系继承;有氏族名称、节日及宗教活动;男子担任氏族长和家族长,成为维系氏族的中心;由家族长组成氏族议事会,并民主推举氏族长,共同处理内外事务;残存未被大家庭公社瓜分的荒山、森林、水面、土地等氏族公共财产;父系大家庭公社是生产、生活和分配的基本单位,对偶家庭为社会细胞;原则上仍实行氏族外婚制,从夫居的对偶婚正逐步向一夫一妻婚过渡;氏族成员有互助、收养子女和血族复仇等义务。新石器时代中后期,父系氏族已普遍存在于中华大地。传说中的炎帝、黄帝、蚩尤、太与少,均各自领导着许多父系氏族。到父系氏族制后期,氏族长和家族长逐步凌驾于一般成员之上,不断将氏族公有财产或大家庭公社集体财产转归个人所有,贫富差别和阶级分化日益严重,血缘纽带松弛,建立在地缘基础上的农村公社逐步取代父系民族而兴起。父系氏族制长期残存于阶级社会中。到本世纪中叶,台湾高山族支系布侬人和曹人、独龙、珞巴、布朗、哈萨克、柯尔克孜尚保留着父系氏族的躯壳;傈僳、怒、凉山彝族、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族等,还有父系氏族的残余影响。此外,汉族的同姓不婚,瑶族的油锅制,苗族的鼓社等,也都带有父系氏族制的痕迹。

猜你喜欢

  • 仁孝端丽明智上寿可敦

    参见“太和公主”(274页)。

  • 西四城

    见“阿特沙尔”(1228页)。

  • 垂济恭苏咙

    ?—1731清代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后裔,郡王※萨穆扎第五子。康熙三十七年(1698),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三十八年,以追击察哈尔部之巴尔呼逃众,受嘉赏。五十五年(171

  • 干崖宣抚司

    明清傣族土司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镇西路军民总管府,为金齿六路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镇西府,永乐元年(1403),改为干崖长官司,以土酋曩欢为副长官,自此三年一贡,不绝于朝。正

  • 李满住

    ?—1467明代建州卫首领。又作李月下。女真族。古伦氏。建州卫首领※阿哈出(赐名李诚善)孙,※释迦奴(赐名李显忠)子。继其父掌管建州卫。初居房州(或奉州、方州,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大城子古城或近地)。永乐

  • 元符河湟之役

    元符年间北宋进攻河湟唃厮啰政权的战争。元祐八年(1093)十月,宋哲宗亲政,次年4月改元绍圣,以示“绍述”(继承)神宗复河湟取西夏之遗志,遂以应接初立之吐蕃王子溪巴温和抚慰邈川(今青海乐都)附宋诸部首

  • 鲍化南

    1876—1926清末抗税斗争首领。满族。光绪三十三年(1907),奉天(今辽宁沈阳)派官到凤城丈量山荒,规定每百亩征银50两,引起农民严重不满,遂结伊品山、朗振垣等人,以“转牌”发动农民抗税。十月二

  • 苑川

    古地名。即今甘肃榆中县大营川地区。以汉置牧师苑于川内,故名。又以在汉勇士县境内,亦名勇士川。原为鲜卑莫侯氏居地。约东晋初,鲜卑乞伏述延(西秦国君乞伏国仁曾祖)破该部,迁居于此。其孙乞伏司繁立,于东晋废

  • ①旧时台湾土地面积计算单位。据《赤嵌笔谈》载:“台郡之田论甲。每甲东西南北各二十五戈,每戈长一丈二尺五寸,计一甲约内地十一亩三分一厘”。姚莹《东槎纪略》也言噶玛兰人“一甲抵内地十一亩有奇”。故1甲约为

  • 萧稍隐

    见“萧阳阿”(19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