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近人研究认为应作“太和睑”,因治所在太和城(今大理旧县城南十五里太和村),系南诏首府,王直接统辖,设官治理。参见“十睑”(8页)。
见“散毛宣抚司”(2169页)。
见“叟”(1703页)。
见“乜克力”(44页)。
藏语音译,意为“上师居所”。始于元代。萨迦派中设有此制,有“四大拉让”。在西藏封建农奴制度下,已演变成为活佛、堪布等上层喇嘛管理其私人庄园、牧场、财物,压迫、剥削广大农牧奴和奴隶,并办理其饮食起居等私
见“吴克勤”(1074页)。
清代汉籍文献对柯尔克孜族之称呼。原文来自托忒语,意谓高山居民。有东、西两支。分布于新疆伊犁至阿克苏、乌什山地间的,称东布鲁特。有萨雅克、察哈尔萨雅克、萨拉巴噶什等5部(或称5鄂拓克)。乾隆二十三年(1
见“罗桑丹却尼玛”(1423页)。
见“捕喝”(1854页)。
蒙古族祭火神的供品。蒙古语音译。古代蒙古族信仰萨满教,火神是其崇拜的神祗之一,故有祭火的传统习俗。自佛教传入蒙古后,祭火之俗不变,仅加入佛教内容或由喇嘛诵经祭火。阿玛斯是其传统祭火供品之一,以黄油和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