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民军约法三章
西晋时期蜀境流民军李特制定的整顿军纪、改革吏治、赈济民众等方面的措施。俗称李特约法三章。永宁元年(301),流民军平定益州刺史赵廞之乱后,为严明纪律,整顿军队,进一步击败昏腐贪残的益州刺史罗尚集团,流民军首领、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巴人※李特与蜀人约法三章,施舍赈贷,礼贤拨滞,军政肃然。此举对团结蜀中劳苦大众,争取地方势力参加和支持流民军政权,巩固六郡大姓及氐叟侯王的统治地位,起了显著的作用。
西晋时期蜀境流民军李特制定的整顿军纪、改革吏治、赈济民众等方面的措施。俗称李特约法三章。永宁元年(301),流民军平定益州刺史赵廞之乱后,为严明纪律,整顿军队,进一步击败昏腐贪残的益州刺史罗尚集团,流民军首领、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巴人※李特与蜀人约法三章,施舍赈贷,礼贤拨滞,军政肃然。此举对团结蜀中劳苦大众,争取地方势力参加和支持流民军政权,巩固六郡大姓及氐叟侯王的统治地位,起了显著的作用。
清代湖南永顺土官。字公瞻。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彭宏海子。康熙五十一年(1712),承袭宣慰使。雍正六年(1728),纳土辞职,请归江西祖籍。降旨嘉奖,授参将衔,并世袭拖沙喇哈番(
?—907契丹最后一任部落联盟首领。名钦德。出自遥辇氏族。约唐僖宗光启元年(885)后执政。时契丹力量迅速强大,凭借武力,乘中原藩镇之乱,北边防备松懈,逐渐蚕食周邻鞑靼、奚、室韦等部落,并常南下,攻掠
书名。金完颜守道撰。卷数不详。主要记天会十三年(1135)正月至天德元年(1149)十二月熙宗一朝有关史事。大定二十年(1180)成书。内容略见《金史·熙宗纪》。
?—1868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托克托莫特氏。内务府大臣明训弟。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以主事用,分兵部。道光五年(1825),补官,十三年(1833),充武会试提调。十四年,升员外郎。十六
①契丹符契。圆形,尺寸不详,上方另有圆孔,可穿绳。镀金,缕刻契丹大字“” (意“朕”)。于内侍左承宣处收掌,用黑漆匣盛,每日于皇帝面前呈封一遍。国有紧急事,皇帝亲授使者,使者带于项下,
见“奥石河千户所”(2255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札布噶河源。东至烘乌,接本部右翼后旗界;西至膏林塔拉,接本部中后旗界;南至莫霍尔噶顺,接军台及本部右翼右后旗界;北至哈喇乌苏,接本部中左旗界。有佐领2。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旗主
西藏山南县名。地处雅隆河谷,有琼波河流经此地,又称雅隆琼波。其名出现较晚,唐吐蕃时称青瓦达孜。《唐书》据“青瓦”之音又译为“勃令驿”或“匹播城”,属四如建制中的约如辖区,为吐蕃大贵族桂氏及努氏之采邑,
古地方政区名。汉武帝亡卫氏朝鲜后,分其地置4郡,其为4郡之一,元封三年(公元前108)置。因处真番部族(其名燕时已见)居地而得名。下领15县。所在有南北二说。主南说者或认为其辖境有朝鲜半岛黄海道大部、
官名。专主护卫南单于事。汉建武六年(公元30年)、十四年,中郎将韩统、刘襄曾先后权行其事,未置官职。二十六年,南匈奴呼韩延邪单于入居云中郡(治今内蒙古托克托县)、西河郡美稷县(今内蒙古准格尔旗一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