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溪
古河流名。又称沅水。汉代武陵郡内五溪之一,※五溪蛮所居。源出牂牁且兰县,东至镡成县、无阳县,又东经辰阳,有辰水注入,称辰溪口。东经沅陵县北、临沅,与酉水交会。又东至长沙下巂县西,下注入洞庭湖,会于江。今有土家、苗等民族居其两岸地区。
古河流名。又称沅水。汉代武陵郡内五溪之一,※五溪蛮所居。源出牂牁且兰县,东至镡成县、无阳县,又东经辰阳,有辰水注入,称辰溪口。东经沅陵县北、临沅,与酉水交会。又东至长沙下巂县西,下注入洞庭湖,会于江。今有土家、苗等民族居其两岸地区。
清代新疆伊犁携眷驻防兵。乾隆三十年(1765)置。依八旗建制,分左右两翼。左翼1昂吉、6佐领,称上三旗。每佐领兵丁83至84名、闲散兵丁44至45名。右翼1昂吉、10佐领,称下五旗。每佐领兵丁66名,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康熙五十九年(1720),清兵进藏时,调土兵600于拉里、巴塘地方护送粮饷,又随征郭罗克,俱有功,加宣慰使衔。卒,子桑朗容忠嗣 。
新疆锡伯族节日。乾隆二十九年(1764)四月,锡伯族兵丁1000人,眷属3275人,受清廷派遣前往伊犁驻防,组成锡伯营,从事保卫和开发新疆。锡伯族人民视此为该族重大事件,定每年四月十八日为西迁节以纪念
明代蒙古官名。蒙古语音译,意为“审判”。汉译作“首领”。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首领,是各台吉门下主本部落大小事情断事好人”。即主要协助汗、王、台吉等领主处理本部事务,亦可作为使者处理外部
见“乌古斯可汗的传说”(354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清郡王※霍集斯从弟。乾隆二十三年(1758),因大小和卓木布拉呢敦、霍集占反清,受霍集斯派遣,往叶尔羌(今莎车)招抚阿布都伯克(霍集斯兄),潜将谋告霍集占,致阿布都伯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又作亦马河卫、尼满河卫。永乐八年(1410)二月,与甫儿河等二卫同时设立。治所在今乌苏里江以东伊曼河流域。宣德八年(1433)八月,亦麻河等卫指挥佥事抄刺李等入朝贡方物。
蒙古察哈部首领林丹汗居住地之一。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林丹汗嗣汗位后修建。位于阿巴哈日山阳坡(在阿鲁科尔沁旗罕苏木境内的白城)。由内外城组成。外城南北宽500米,东西长980米。内城四面各长25
清代蒙古血缘宗族之长。亦称伊科达、管旗达。汉译族长。总管旗内台吉、塔布囊。《理藩院则例》(六、设官)载:“凡台吉等,每旗各设族长1人,稽察本族内一切事务”。如稽查酗酒、行凶等事。例由台吉、塔布囊中选任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又作俺卜罗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约于五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