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教案
近代壮、汉族人民反抗外国传教士暴行的案件。清光绪十五年(1889),三个法国传教士以传教为借口,在广西永安(今蒙山县)壮、汉、瑶族地区私设公堂,严刑拷打当地农民,捣毁商人店铺,开枪伤人,当地群众忍无可忍,愤起将其捕杀。清政府屈服于法帝国主义的压力,以惩办群众之为首者了结此案。
近代壮、汉族人民反抗外国传教士暴行的案件。清光绪十五年(1889),三个法国传教士以传教为借口,在广西永安(今蒙山县)壮、汉、瑶族地区私设公堂,严刑拷打当地农民,捣毁商人店铺,开枪伤人,当地群众忍无可忍,愤起将其捕杀。清政府屈服于法帝国主义的压力,以惩办群众之为首者了结此案。
元朝大臣。字干卿,自号约斋。临潢(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人。福建廉访使。女真族。乌古孙氏。乌古孙泽子。智颖好读书。英宗至治二年(1322),荫补江阴州(今江苏江阴县)判官,调婺州武义县尹,有惠政。历漳州路
见“慕容德”(2440页)。
见“莫高窟”(1825页)。
见“僾尼”(2249页)。
?—1824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瑚锡哈哩氏,字玉亭。乾隆三十三年(1768),由翻译举人考取笔帖式。三十六年,中举人。累官至内阁学士,历任盛京兵部、户部侍郎,后兼管奉天府。六十年,以袒护旗员,下
南诏时期在大理修筑的大型水利工程。公元841年南诏统治者劝丰佑遣人所筑,“自磨用江至于鹤柘(在大理城郊)”,使附近大面积农田得到灌溉,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书名。又称《李氏焚书》。明代回回人※李贽撰。约成书于明万历四年至三十年(1576—1602),分6卷,分书答、杂迷、读史和诗四部分。作者以反对孔孟之道的“异端”自居,书中猛烈抨击儒家经典和假道学,提出
见“敌烈部”(1882页)。
金朝官员。渤海王室后裔。任南京留守判官。贞元三年(1155),南京(今河南开封市)宫殿大火,因罪杖80,削官三级。大定二年(1162),随元帅左都监徒单合喜攻宋。以宋将吴璘以20万兵围德顺(治今宁夏隆
清代土司名。清雍正七年(1729)设置。撒拉族人※韩大用受封为土千户,驻崖曼,管辖青海循化城(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东部※下六工,故名,又以“马姓十居其九”,亦称下六工土司为“马土司”,主要管理撒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