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官署名。朝廷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西夏《天盛律令》和《官阶封号表》皆不载。
见“土尔扈特南后旗”(73页)。
见“拓跋邻”(1356页)。
见“东方全史”(513页)。
见“答里山卫”(2239页)。
亦作“琥珀槌”,即“火不思”(392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十(户)”。准噶尔基层行政组织。这种组织形式早在蒙元时期即已出现,称“哈儿班”,意为“十户”或“牌子头”,是千户制中百户之下的基层组织。在准噶尔统治时期,是构成“得沁”(四十户)的重
1303—1358元代党项(唐兀)人。字廷心,一字天心。世家河西武威(今甘肃武威)。父沙剌藏卜,居官庐州(今安徽合肥),遂为庐州人。少丧父,家贫,13岁始就学。元统元年(1333)中进士,授同知泗州事
见“耶律阮”(1301页)。
唐代南诏地名。治所在今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首府楚雄市。其地有盐井,产盐最洁白,古代惟王得食,取足辄灭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