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山玛瑙长官司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七年(1374)置。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以土官后裔刘再贵招徕流散土民,复长官司,隶容美宣抚司。清初归附,仍授原职。雍正(1723—1735)年间,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鹤峰州。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七年(1374)置。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以土官后裔刘再贵招徕流散土民,复长官司,隶容美宣抚司。清初归附,仍授原职。雍正(1723—1735)年间,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鹤峰州。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一支)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首领玉珠迫率众归清,清廷准其请,承袭安抚使,颁给印信、号纸,后隶盐源县(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盐营。住牧盐源县瓜别。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
金代康宗(追谥)完颜乌雅束陵墓。皇统四年(1144)命名。原在金上京(今黑龙江省阿县白城子)附近。正隆元年(1156),迁于大房山(今北京房山县)。
①匈奴官名。为中下级带兵官。隶属于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等。地位不固定,各以部众多少确定权力大小及次第高下。匈奴又有左右日逐王之官职,为※六角之一。晋代,则有左日逐、右日逐之分,职位上升,“世为辅相”(
即“鸿台吉”(2117页)。
元代吐蕃地方官员。藏族。14世纪人。娘氏贵族。先祖为吐蕃赞普赤松德赞时钵阐布之一的娘·丁增桑波。生于山南赞塘东部,名娘·查巴桑波。依元代吐蕃帕竹地方领袖大司徒绛曲坚赞,被任命为约卡达孜宗本(相当今县长
金代中期契丹起义军将领。契丹族。义军领袖※移刺窝斡弟。海陵王正隆六年(1161)五月,为反抗金朝统治者在契丹地区大肆征兵,随兄起义,十二月,拥兄称帝,建元“天正”,自任六院司大王。次年六月,与金右副元
西域古地名。见《新唐书·地理志》。唐西州交河郡下属五县之一。贞观十四年(640)置。原为高昌县,宝应元年(762年)改名。县治在今新疆吐鲁番东南高昌故城。
见“扎尔鼐”(191页)。
北魏宗室。字绍达。鲜卑元氏(拓跋氏)。河南王※拓跋曜曾孙,武昌王※拓跋平原次子。颇览书传,宽和好士。太和十一年(487),父卒,兄元和为沙门,以爵让之。初拜通直散骑常侍,寻加冠军将军,守河南尹。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