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
藏、蒙古、普米、纳西等地区佛教寺庙受戒喇嘛的名称。指出家受具足戒的僧人。主要职务是在寺内、外诵经。也是各种高僧职喇嘛的随从,称为徒众。清政府对札萨克达喇嘛等各种僧职喇嘛所配随从格隆,有明确的数量规定。获有度牒。每月得银8.9钱,米7.5斗。
藏、蒙古、普米、纳西等地区佛教寺庙受戒喇嘛的名称。指出家受具足戒的僧人。主要职务是在寺内、外诵经。也是各种高僧职喇嘛的随从,称为徒众。清政府对札萨克达喇嘛等各种僧职喇嘛所配随从格隆,有明确的数量规定。获有度牒。每月得银8.9钱,米7.5斗。
河西吐蕃文书。原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S0228号卷子。该借据记载:“猪年二月,色通烽火台部扣甲桑笃笃的作物田,因无耕牛农具,与姜兰永上人伙种,兰永出耕牛农具,种子与人工平摊,笃笃负责预防盗贼,
契丹、蒙古等游牧民族行居工具。《资治通鉴》注称:“契丹主乘奚车,卓毡帐覆之,寝处其中,谓之车帐。”古代蒙古族亦有之。《黑鞑事略》称,凡“起营,牛马橐驼以挽其车,车上室,可坐可卧,谓之帐舆。”此种毡帐“
书名。清代严如煜撰。18卷。记述四川、陕西、湖北三省交界之山区风土、道路、险要、民食、物产、军备等情况。此地古为巴、氐等族聚居区。所记资料可供研究当地各族及其先民历史递嬗关系的参考。有道光二十年(18
?—1847清道光朝湘桂边区瑶民起义首领。湖南新宁县黄卜峒人。瑶族。出身农民家庭,曾参加道光十六年(1836)蓝正樽领导的瑶山八峒起义,失败后,与广西全州庄塘村汉族李世德等在湘桂边界组织“棒棒会”,广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
元明傣族土司名。至正七年(1347)正月,以阅老丫等蛮归降,立老丫耿涑路军民总管府。治所在今云南景洪县北整董。明洪武十五年(1382)废。
河流名。老哈河支流。古称苍耳河。源于翁牛特旗西部苏家营山地。全长130余公里。辽代为上京和中京之间的界河。清代曾称伯尔克河。河水东西横亘,穿山谷越平川,曲折蜿蜒,极似羊肠,故名。东流至哈拉道口波罗和硕
即“阔恩布如昂库”(2276页)。
古碑刻。北宋李彦弼(奉议郎权通判桂州)撰文。刻于政和五年(1115)。碑高3.66米,宽4米。正文真书,左行竖刻,字径8.3厘米,计1820字。内容首述邕州所处的重要地位及形势、物产、民风等,次述建置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县”,或“乡”)的名称。属辽道宗※太和宫。是宫下尚有一※瓦里名此。是词亦作人名,《辽史·圣宗纪》统和六年(989)十二月,“休哥献奚详稳(官名)耶鲁所获宋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