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包勒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内蒙古诸盟之一。清代敖汉、奈曼、巴林、扎鲁特、阿鲁科尔沁、翁牛特、克什克腾、喀尔喀左翼8部11旗在翁牛特左翼旗境内昭乌达地方会盟,故名。在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西部为高原状山地,东部为丘陵性台地,西辽河上
即“赤盏尉忻”(1014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3个管理赋税的官员之一。见“南诏官制”(1594页)。
回族说唱艺术。俗称“家曲”。回族举行婚礼时,邀请民间歌手演唱的曲调。流行于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和青海、宁夏、新疆等回族聚居地区。分散曲、叙事曲、五更曲、说唱曲(也称“打调”)和酒曲等五种。其传统演唱形式
①州名。渤海王国置。为东京龙原府所辖4州之一,领龙河、海阳、接海、格川4县。州治故址皆认为在前苏联沿海州克拉斯基(金)诺(即毛口葳)附近,但具体所指有差异,或说在其北的下岩杵河;一说为在其南2公里临波
北宋环州僚民起义。庆历四年(1044)正月初一,南僚首领区希范率族人起义于环州思恩(今广西环江县)。设坛祭神,建国号曰“大唐”。自称“神武定国令公桂州牧”。推白崖山(在今贵州三都地)蒙赶(水族先民)为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怛逻斯”(1501页)。
即“哈喇塔勒”(1642页)。
蜀人首领、国王。又作柏雍。约在春秋之世,继蚕丛之后为蜀王。近人或谓非人名,乃蜀人一个时期之氏族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