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火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砍柴薪,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土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砍柴薪,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土地收回。
土司名。位于贵州东北部。境内有汉、苗、土家、瑶等民族散居。唐属充州。宋属沅州。元置提溪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江口县西。属思州安抚司。明洪武(1368—1398)初,改为提溪长官司,治所在江口县西,属
元地方政区名。因置于阿速江(今乌苏里江)流域而得名。属水达达路。居民多为女真人。
?—176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彻埒克长子。雍正十年(1732),随父击准噶尔,被俘,后脱归,袭辅国公,以驻张家口外之察哈尔蒙古,赐其70人丁辖之。
辛亥革命志士。字仁寿。四川巴县(今属重庆市)人。回族。清末秀才。热心伊斯兰教事务,曾被推为县伊斯兰教协会会长。精医术,以医为业。辛亥革命前,参加同盟会。1911年武昌首义后,重庆同盟会起而响应,11月
傣语音译,汉译为“八大官员”。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制社会最高行政机构和议事机构议事庭的官员,即内务总管召龙帕萨,统军官召龙纳花,侍从官召龙纳干,仪仗队长召龙纳扁,市场管理官召龙戛,军需后勤官召龙纳贺,
古突厥部之一。元代为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译客思的音、克失的迷。此称始见于唐代,位于唐努乌梁海之克木池克河畔之摩崖题铭及敦煌文书古藏文抄本均提及此部。法人韩
书名。清汪辉祖撰。50卷。成书于嘉庆六年(1801)。作者生平有志于厘正《元史》事迹之舛阙,音读之歧异,不假旁书,仅凭《元史》本文前后互证,抉择异同,从而了解其中谬误,为之辨正,故名《本证》。本此校勘
书名。1944年祝世德撰。凡七卷:一疆域、建置、城邑、山川;二职官、乡里;三赋税、役法、学校;四交通;五祀典、风土;六选举、孝义、瓦寺土司;七古迹、艺文、瓦寺土司及风土。所载羌族资料,颇为珍贵。此前有
见“怀仁可汗”(1117页)。
参见“热扑甫”(18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