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枟
清代纳西族诗人、画家。字秀岐,号西屏,原名李梭。聪敏,有才华,工诗文,所画山水,尤为著名。道光二十四年(1844)举人。咸丰二年(1852)进士。初留京任户部广东司主事,后到广东为学官。卒于任。所作诗文多佚。
清代纳西族诗人、画家。字秀岐,号西屏,原名李梭。聪敏,有才华,工诗文,所画山水,尤为著名。道光二十四年(1844)举人。咸丰二年(1852)进士。初留京任户部广东司主事,后到广东为学官。卒于任。所作诗文多佚。
藏语音译,意为“大外相”,《新唐书·吐蕃传》意译为“都护”。吐蕃掌管外事的官员。与《唐蕃会盟碑》中之“纰论伽罗笃波”相当,其地位当在“同平章事”之列。参见“纰论”(1265页)。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世祖至元七年(1270),依农村立社法令,县邑所属村瞳,以自然村为基础,每50户编为1社,逾百户者另立社,不足50户者,与近村合为一社,地远人稀不能相合者各自为社。由社众推举年高
元朝掌管医药事务的官署。掌修治御用回回药物及和剂,治疗诸宿卫士及在京孤寒者。正三品。至元七年(1270)始置提举2员。后定置司卿4员,少卿、司丞各2员,经历、知事、照磨各1员。至元二十九年(1292)
藏传佛教(喇嘛教)僧职名。藏语音译,意为“甘丹寺座主”或“日丹住持”(方丈),又称“甘丹法王”,蒙古语作“噶勒锡呼图”。高僧宗喀巴在甘丹寺法座继承者的专称。在格鲁派(黄教)中其地位仅次于达赖喇嘛和班禅
书名。中国伊斯兰教著作。清末经学大师马复初著。2卷。约同治二年(1863)成书。复初,字德新,云南大理人。回族。精通阿拉伯文、波斯文及伊斯兰教经典。学通儒、佛、道、伊斯兰四教。本书借用儒佛道三教之哲理
回族族谱名。又名《蒲寿庚家谱》。福建德化县蒲氏后裔蒲振宗藏抄本。据考,成书于清康熙年间(1662—1722)。宣纸楷书,分4部分:(一)蒲氏家言; (二)蒲氏族谱凡例; (三)谱;(四)谱系表。记宋代
见“里泼”(1081页)。
见“萧绰”(1990页)。
西夏党项族出兵前卜法一种。夜间对羊焚香祷祝,再烧谷火散布于僻静处,次日清晨杀羊,剖视肠胃,若畅通则出兵无阻;羊心有血,则不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