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于摩国
见“乌秅”(329页)。
见“乌秅”(329页)。
契丹语。又译纳拔、纳跋、纳钵、剌钵、纳宝等。即“行营”、“行帐”、“营盘”之意。本指契丹皇帝出行时居止的帐幕,宋庞元英《文昌杂录》称:“北人谓住处曰捺钵,四时皆然,……是契丹家语,犹言行在也。”历史上
见“青岩教案”(1281页)。
全称为《中华苏维埃中央人民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1936年5月25日中共中央以毛泽东主席的名义在延安发表的文告。文中提出:当前抗日人民红军的西进,是回族解放的大好时机,并宣布在民族平等的原则基础上,
古水名。初见于《魏书·勿古传》,《新唐书》“速”作“粟”,或作“涑沫江”。即今第二(北流)松花江。一说粟末水与涑沫江所指有区别,后者包括今第一、二松花江。勿吉、靺鞨族中的粟末部(后称粟末靺鞨),因依此
北洋军阀、国民党和日本侵略者强迫鄂伦春族青壮年男子组建的地方武装。初称“山林游击队”或“栖林游击队”,日伪时期改用是名。民国十四年(1925,一作十三年)始建。辛亥革命后,鄂伦春族社会仍沿用清代路佐组
?—1865清末内蒙古东部地区“老人会”(蒙古语称“勿不格得楚格拉”)领导人之一。又作朝根岱。卓索图盟土默特左旗(今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蒙古族。咸丰十年(1860),组织“老头会”赴京控告该旗札
北魏、东魏官员。字敬放。河南洛阳人。其先世代(治今河北蔚县西南)人,鲜卑屋引氏(后改为房氏,一说屋引氏乃高车之遗族,后归西部鲜卑)。正光(520—525)末,历任昌平、代郡太守。及六镇起义,率部人入九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敌烈族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圣宗释免奴隶,置部,从而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属乌古敌烈统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智廉年号。1201—?。
见“宰相府”(19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