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甘巡检司
明代藏区朵甘地方官署名。司朵甘地方(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捕盗及巡检等事。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由故元朵甘捕盗司改置。初任监藏令占等3人为巡检司巡检。
明代藏区朵甘地方官署名。司朵甘地方(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捕盗及巡检等事。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由故元朵甘捕盗司改置。初任监藏令占等3人为巡检司巡检。
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四子多尔衮的封号。后金天聪二年(1628),太宗皇太极亲征察哈尔多罗特部。回师时,以幼弟多尔衮此次随征,克著勤劳,因赐墨尔根戴青之号以褒之。此号系满语音译,意为“明智的统帅”。清崇德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所设可河卫皆作噶哈卫。
藏语音译,意为“花朵”。县名。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东南部。雅鲁藏布江纵贯其境。县人民政府驻墨脱村。旧设宗(相当内地县)。约清光绪七年(1881)由西藏地方封建割据势力波密噶朗王建宗并委派宗本(相当内地
见“塔亚亚特碑”(2162页)。
?—1683清代学者。初隶满洲镶蓝旗,后改隶内务府满洲镶黄旗。号海龙公。完颜金裔。顺治二年(1645),选授内院六品笔帖式。九年(1652)进士。擢刑部给事中。康熙七年(1668),任实录纂修官。译著
西夏符牌名。铜质,一般呈圆形,径5厘米左右。有穿。正面刻西夏文“防守命令”四字,背刻西夏文,多草率不辨。为西夏军中值宿守卫者所佩之信牌。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高罗寨长官司(一作宣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明洪武六年(1373)因土民流散,废。永乐四年(1406),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
见“沙陀”(1124页)。
彝族音译,意为“一般黑彝”或“一般骨头的黑彝”。解放前四川大小凉山彝族奴隶主阶级以血统划分的奴隶社会阶层之一。骨血中混入其他等级、其他民族成分而“不太纯”的一部分人。他们可用重金聘娶“诺伯”的女子,但
藏语音译,意为“平民”。吐蕃社会等级之一。不同于奴隶,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和经济权力。有纳税义务,但可不承担劳役。是时该等级人数不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