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泰萨
明代东蒙古阿苏特部塔布囊(女婿)。一称大哥子。据传为明英宗子。据蒙文史籍《蒙古源流》等载,正统十四年(1449),明英宗为瓦刺所俘,交由阿苏特部领主阿里玛丞相(阿鲁台子)监护,配其女摩罗札嘎图,生朱泰萨(一译朱太子)。英宗南归后,与其母留居蒙古,并成了阿苏特部女塔勒拜之婿。英宗等归后讳言此事,故汉文史料无载。据清圣祖康熙云:“(英宗)在沙漠,曾生一子,今其裔孙,尚在旗下”。
明代东蒙古阿苏特部塔布囊(女婿)。一称大哥子。据传为明英宗子。据蒙文史籍《蒙古源流》等载,正统十四年(1449),明英宗为瓦刺所俘,交由阿苏特部领主阿里玛丞相(阿鲁台子)监护,配其女摩罗札嘎图,生朱泰萨(一译朱太子)。英宗南归后,与其母留居蒙古,并成了阿苏特部女塔勒拜之婿。英宗等归后讳言此事,故汉文史料无载。据清圣祖康熙云:“(英宗)在沙漠,曾生一子,今其裔孙,尚在旗下”。
亦称“瑷珲将军”。全称为“镇守黑龙江等处将军”。清代黑龙江地区军事和行政的最高长官。武职从一品。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政府将原属宁古塔将军统辖的部分地域划出,设为黑龙江将军辖区,擢宁古塔副都统萨
契丹王朝所置宫卫名。契丹语称作“孤稳斡鲁朵”(“孤稳”意为“玉”,“斡鲁朵”意为“宫”)。为承天皇太后※萧绰(辽景宗※耶律贤后)所置宫卫。宫卫制是契丹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辽史·营卫志》:“辽国之法:
1453—1542明代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红帽系四世活佛。又名却扎耶西。藏族。生于金沙江下游哲雪迪。幼年从法王嗄玛巴等噶玛派大德学习佛典。后赴工布拜师求法。继赴多康、西宁、蒙古等地布教,化导霍尔隆巴等人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李鳞题。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记述康熙五十九年(1720)清政府遣满、汉官兵护送达赖喇嘛入藏,沿途备受僧俗人众欢迎,及平逆将军延信统兵击败准噶尔策妄阿拉布坦军三次袭营
清末伊斯兰教经师。河北沧州(今沧州市)人。回族。念经习教,学识渊博,开帐授徒,驰名京津。因排行四,人称“李四爷”,或称“沧州李”。咸丰、同治(1815—1874)年间,与著名经师王崇名、钊北李三分华北
清雍正、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包利”(586页)。
?—1635后金大臣。满洲镶黄旗人。瓜尔佳氏。※费英东第九弟。天命十年(1625),奉努尔哈赤命同侍卫博尔音晋等率兵2千征虎尔哈部,收500户。因功授骑都尉世职。天聪三年(1629),从太宗征明,略地
参见“布越”(462页)。
参见“兴安城总管衙门”(917页)。
见“诺木塔尔尼郭斡台吉”(19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