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卓
藏语音译。原意为“主人批准”。西藏民主改革前,各农奴主的属民间,一般不得改变人身依附关系。但也有一些农奴主规定,其属民经交纳一定数量的财物,得到主人批准后,可同其他农奴主的属民结婚,并改属对方主人。其婚后生子女则仍分别属于父方或母方主人。后此种在婚前为获得主人批准而交纳的财物也渐被称为“本卓”。
藏语音译。原意为“主人批准”。西藏民主改革前,各农奴主的属民间,一般不得改变人身依附关系。但也有一些农奴主规定,其属民经交纳一定数量的财物,得到主人批准后,可同其他农奴主的属民结婚,并改属对方主人。其婚后生子女则仍分别属于父方或母方主人。后此种在婚前为获得主人批准而交纳的财物也渐被称为“本卓”。
见“家素谋”(1947页)。
?—1789清朝将领。四川新都人。回族。先世出自新疆回部。初为骑兵。从征金川、西藏有劳绩,官守备。又征金川,以功赐“劲勇巴图鲁”号,擢参将。乾隆四十一年(1776),金川平,任云南腾越镇总兵。四十九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改作苏尔河卫,并说清代有苏尔河在黑龙江城(今黑龙江省黑河市县南爱辉老城)东南入黑龙江。
?—529北魏宗室。字子明。鲜卑元氏(拓跋氏)。献文帝※拓跋弘孙,北海王※元祥子。永平二年(509),袭父爵,封北海王。史称其“少慷慨,有壮气”。曾任龙骧将军、通直散骑常侍,转宗正卿、光禄大夫。迁都官
?—1583明建州左卫首领。又称他失、塔石、塔失。女真族。爱新觉罗氏。清景祖※觉昌安第四子,清太祖※努尔哈赤父。明嘉靖(1522—1566)末年,为建州右卫都指挥王杲部将,颇有胆略,屡随杲犯明边。后背
书名。地方志书。4卷。清林则徐(1785—1850,字少修,福建侯官人,汉族)等修纂。成书年月不详。卷1记星野、山川、建置、疆域、城池;卷2写学校、风俗、民户、田赋、祭祀;卷3写兵防、邮旅、秩官(附土
见“耶律剌葛”(1315页)。
东晋十六国时期河西鲜卑之一支。因居于麦田(今甘肃靖远北)而得名。东晋义熙六年(410),北凉沮渠蒙逊率军进围姑臧(今甘肃武威),百姓惊散时,与折掘(叠掘)、车盖等鲜卑部落归附蒙逊。参见“河西鲜卑”(1
401—422北魏宗室。鲜卑拓跋氏。道武帝※拓跋珪子。天兴六年(403),封河南王。五岁时,曾射中雀于父前,及长,武艺绝人。与阳平王拓跋熙等并督诸军讲武,众咸服其勇。有7子,均任职受封。
见“乐都”(6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