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剑大棒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见“羊苴咩城”(890页)。
唐代回纥可敦(后妃)。第三代可汗※英义建功毗伽可汗之妻。仆固怀恩幼女。大历三年(768),光亲可敦卒,次年,被唐封为崇徽公主,适可汗为继室。唐遣侍郎李涵侍节册拜可敦,赐缯丝2万。
石窟寺名。又称灵岩寺石窟。在山西大同市西北16公里武周山(云冈)南麓。石窟依山开凿,东西绵延1公里,现存主要洞窟53个,石雕佛像、飞天等51000多尊,最大佛像高达17米,是中国古代最大的石窟群之一。
?—1310元朝将领。高丽人。洪氏。小字重喜。辽阳行省右丞※洪俊奇长子。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入宿卫。十八年,袭父职为怀远大将军、安抚使、高丽军民总管。二十四年,从征叛王乃颜,败叛将黄海、塔不台
书名。贵州地方志书。清常恩(时任安顺知府,长白县,今吉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主纂,邹汉勋(时为安顺府廪膳,湖南新化县人)、吴寅邦(时为直隶州判,广西永宁州今属永福县人)协修。道光二十九年(1849)始
即“斡亦剌”(2425页)。
见“述律哥图”(1348页)。
?—535北魏大臣。河南洛阳人。鲜卑长孙氏(拔拔氏)。魏上党王长孙道生曾孙,殿中尚书长孙观子。原名冀归。6岁降袭上党公。孝文帝以其幼承父业,故赐名稚(《北史》,避高宗治讳,写为幼),字承业。史称其聪敏
见“阿古柏”(1202页)。
西夏官位。西夏语音“网藐”,中书位六大之一。位在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