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马约
藏语音译,又作明玛约、明俄约,意为“非主非仆”。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即主人家无工资的“佣人”。绝大多数是从小收养在主人家为奴及破产或与主人有特殊关系者。有自己的属主,每年要向属主交纳人头税,表明人身依附关系。还要为主人无偿服劳役,主人可随意打骂。其在主人家的身份、关系、待遇有别于※朗生(家养奴隶),也不同于雇佣佣人,离开主人不受究责。
藏语音译,又作明玛约、明俄约,意为“非主非仆”。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即主人家无工资的“佣人”。绝大多数是从小收养在主人家为奴及破产或与主人有特殊关系者。有自己的属主,每年要向属主交纳人头税,表明人身依附关系。还要为主人无偿服劳役,主人可随意打骂。其在主人家的身份、关系、待遇有别于※朗生(家养奴隶),也不同于雇佣佣人,离开主人不受究责。
见“丙兔”(493页)。
清朝大臣。正蓝旗蒙古副都统。雍正九年(1731)二月,受命赴藏办事。六月,与苗寿、杨大立领川兵1500名驻防腾格哩诺尔。十年,升正蓝旗蒙古都统,九月,改镶黄旗满洲都统,仍留藏。十一年,奉旨于色拉寺、大
437—501北魏大臣。代人。鲜卑万忸于氏(后改为于氏)。新安公于栗䃅孙,尚书令于洛拔长子。善射。少拜羽林郎。孝文帝即位后,累迁司卫监、侍中、殿中尚书。时孝文帝幼冲,冯太后称制,赐以金策
见“图们汗”(1435页)。
书名。清道光十一年(1831)杨迦怿、刘辅廷等撰。共4卷。计舆地、建置、祠祀、食货、文秩、武备、选举七志。土司、武功、里甲诸目载有羌人资料。
?—1796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乌齐忒氏。乾隆元年(1736),由官学生考取笔帖式。二十四年(1759),授参赞大臣。二十七年(1762),授正黄旗汉军副都统,驻西宁。二十八年,因办事不力,革副都
见“阿尔根部”(1221页)。
?—818渤海国第八世王。※大元瑜弟。唐元和七年(812),定王元瑜死,权知国务。次年正月,唐宪宗遣内侍往册其为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正式就位,改元朱雀。在位期间,遣使朝唐最
云南傈僳族对相邻的普米族的称呼。参见“普米族”(2291页)。
?—1633后金蒙古将领。科尔沁兀鲁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二等伯※明安子。天命七年(1622),随父归附努尔哈赤,授游击。十一年(1626),从征巴林、札鲁特蒙古诸部。天聪五年(1631),从皇太极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