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
唐代纳抚※契丹所置州名。唐太宗贞观二年(628)置,领契丹松漠部落。侨治静蕃戍。隶营州都督府(治所在今辽宁省朝阳)。为唐建契丹十七州之一。七年(633),治徙三合镇。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696),契丹部落联盟首领※李尽忠叛唐,占营州。二年,是州迁于青州安置,至唐中宗神龙(705—707)初年还,治安次之故常道城,隶幽州都督府。领县一:龙山县。据《旧唐书》称,时有132户,487口。
唐代纳抚※契丹所置州名。唐太宗贞观二年(628)置,领契丹松漠部落。侨治静蕃戍。隶营州都督府(治所在今辽宁省朝阳)。为唐建契丹十七州之一。七年(633),治徙三合镇。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696),契丹部落联盟首领※李尽忠叛唐,占营州。二年,是州迁于青州安置,至唐中宗神龙(705—707)初年还,治安次之故常道城,隶幽州都督府。领县一:龙山县。据《旧唐书》称,时有132户,487口。
古水名。即今绥芬河。金称苏滨水,明曰恤品河。皆同音异译。绥芬河有南北二源,南源称大绥芬河,出吉林省东北部盘岭;北源名小绥芬河,出黑龙江省东南部太平岭,二源合流后称绥芬河。又东流至黑龙江省宁安县三岔口北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登载旗地的官方印册称红册,入册之旗地为红册地。上书旗地顷亩数额、坐落、周围四至。嘉庆《清会典事例》卷135载:“红册内开载之房地并余地,本属官物……如红册内不载之房地并余地,本属私业。”稽以红册,
汉族对居于贵州威宁一带白族的称谓。因共有九姓,故称。详见“白族”(596页)。
?—1756清代将领。索伦人。姓阿尔拉氏。隶黑龙江镶黄旗。乾隆二十一年(1756),以三等侍卫从征伊犁,于哈拉塔勒战死,恤荫云骑尉。
见“鹿哨”(2104页)。
唐宋时期对来华经商朝贡的外商通称。亦称番商、胡商、贾胡等。15世纪前,阿刺伯各国在世界贸易中占主要地位,当时来华番客以穆斯林商人居多,故往往代称外国穆斯林商人。从宋开宝元年(968)至乾道四年(116
见“元恪”(228页)。
①(? —1663)清代蒙古王公。鄂尔多斯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八世孙,塔尔丹之子。崇德二年(1637),遣使哈尔班向清贡驼马。六年(1641),率众附清。顺治七年(1650),以不附所
①(?—1300)元朝官员。回回人。祖居西域,移居太原。世祖至元元年(1264),以中书译史从平章政事赛典赤经略川、陕。十一年(1274,一作十二年),署云南行省幕官,安抚云南少数民族地区有功。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