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民民主同盟
见“新盟”(2375页)。
见“新盟”(2375页)。
元法令类编。已佚。《永乐大典》录有其文,见卷1595、卷14686至14695。卷1595《元漕运二》收录世祖至元三年(1266)至英宗至治三年(1323)有关漕运的规定;卷14686至14695收原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与大黑彝平等的人”。他称期期。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昆明市及弥勒、祥云、武定、禄劝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见“阿里克”(1208页)。
黎语音译,意为“家族长”或“大房”。解放前海南岛保亭、乐东、白沙3县毗邻地带的“合亩”(一种原始家族公社残余组织,详见“合亩制”)头人称谓。亦称“畏雅”,意为“犁第一道田路的老人”。汉称“亩头”。通常
见“叶克书”(539页)。
清代蒙旗公地。也称官舍地,包括牧养地、荒地。可用旗的名义出租,立契约,每年征租,只要租种者不欠租粮,不得夺地。所得收益归旗府。也有不立契约而出租的土地,称白渣地,可以随时收回。
金代的银质货币。章宗承安二年(1197)铸造,铤形,分1两、1两半、2两半、5两和10两5种。每两折钱2贯即2千文。传世的有一两半和一两的两种。一两半者呈束腰铤形,通长4.7厘米,端宽3厘米,腰宽2.
见“诸抹”(1951页)。
即南北朝时期的周朝别称。以皇室为鲜卑宇文氏(其先为匈奴苗裔)而得名。参见“北周”(527页)。
西域精美丝织品的一种。公元5世纪始产于疏勒(今新疆喀什),故名。为当时丝织业高度发达的产物。享誉西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