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毛沿边军民宣慰司
见“散毛宣抚司”(2169页)。
见“散毛宣抚司”(2169页)。
清代一种随旗行走、无固定职事的官员。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均有,其品秩高下、待遇厚薄参差不一。清代无实职而有爵俸,有职位却无实权者,原属“闲散世职”。其中有“不掌图记(印信)”的佐领(正四品武官)属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此卫《满洲源流考》所记与永乐四年(1406)八月设置之札木哈卫、五年正月设置之撒只剌河卫均称作色珠伦或色珠伦河卫。
清代诗人。字竹楼,安徽和州(今和县)人。回族。高洁廉介。工诗词。与州守游智开文字交深。时人称其“诗品、人品,俱高出流俗”。著有《种竹山房诗抄》等。
1621—1678清宗室、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爱新觉罗氏。贝勒篇古之子。顺治元年(1644)四月,袭父辅国公爵。十月,晋封固山贝子。随定国将军豫亲王多铎南征农民军李自成部,平河南,获嘉奖。六年(164
渤海遗裔。其父祖辈于渤海国亡后逃往高丽国。初仕高丽,官左司郎中、知银台事。本无甚技能,然与閤门舍人行简均受高丽穆宗(998—1009)宠爱,出入驺从。即宰臣能否得见穆宗,亦为彼等制约。及康兆作乱,行简
回族说唱艺术。俗称“家曲”。回族举行婚礼时,邀请民间歌手演唱的曲调。流行于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和青海、宁夏、新疆等回族聚居地区。分散曲、叙事曲、五更曲、说唱曲(也称“打调”)和酒曲等五种。其传统演唱形式
见“契苾歌楞”(1566页)。
1903—约1956伪满军官。热河省土默特旗人。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1932年任伪内蒙古自治军第三军司令。1933年任伪达尔罕王府兴安警察局局长、兴安南省警备厅长。1939年至1945年任伪兴安陆军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
明代军卫指挥机构名。洪武十一年(1378)八月置。治所在今青海乐都。后废,徙西宁卫右千户所于此。